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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 号民士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西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1,549,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20,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 人,出席9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4,689,0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银行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关于

3,252,840 100% 0 0% 0 0%

2025 年

度利润

分配预

案的议

7 关于预 3,252,840 100% 0 0% 0 0%

计2026

年度日

常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鹏敏、向海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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