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赣江”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和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赣江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3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5元,初始发行股数为17,075,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358,7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577,137.9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781,61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195号)。
2023年2月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3年3月10日行使完毕,公司通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1,2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45元,共计募集资金24,203,812.50元,扣除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费用1,849,778.24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2,354,034.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910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万元) |
| 工商银行吉安城建支行 | 1509211829000121470 | 29.76 |
| 浙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 | 4210000020120100009928 | 148.40 |
| 合计 | 178.16 |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556.26 |
| 减:发行费用 | 2,142.69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413.56 |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1,840.54 |
| 减: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 4,974.31 |
|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 0.7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 580.16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8.16 |
注1:上述发行费用2,142.69万元及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840.54万元,包含置换自有资金的金额。(详见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注2: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赣江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委托方名
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收益
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3,775.4
2024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浮动收益
1.95-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
224.582024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浮动收益
1.95-2.7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浙商CDs2412037(可转让) | 2,000.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5年6月21日 | 固定收益 | 2.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80.31 | 2024年5月14日 | 2025年3月28日 | 浮动收益 | 2.00-3.2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1,119.69 | 2024年5月14日 | 2025年3月27日 | 浮动收益 | 2.00-3.2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日盈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 800.78 | 2024年5月10日 | 2025年2月28日 | 浮动收益 | 2.06-2.9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日盈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 543.26 | 2024年5月10日 | 2025年1月17日 | 浮动收益 | 2.06-2.9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日盈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 56.74 | 2024年5月10日 | 2025年1月21日 | 浮动收益 | 2.06-2.9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稳悦同业存单及存款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 | 400 | 2025年5月8日 | 2025年9月23日 | 浮动收益 | 2.00-3.00 |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人理财产品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稳悦同业存单及存款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 400 | 2025年5月8日 | 2025年7月29日 | 浮动收益 | 2.00-3.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稳悦同业存单及存款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 400 | 2025年5月8日 | 2025年9月19日 | 浮动收益 | 2.00-3.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3,074.31 | 2025年5月9日 | 2026年5月8日 | 浮动收益 | 1.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297.13 | 2025年5月9日 | 2025年9月3日 | 浮动收益 | 1.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中短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GS2204) | 228.56 | 2025年5月9日 | 2025年11月19日 | 浮动收益 | 1.7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浙商银行升蘸赢D-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1,900.00 | 2025年6月24日 | 2026年6月23日 | 浮动收益 | 1.46 |
2024年授权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下调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5年授权现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下调为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974.31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银行账号507010100100078001)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年12月17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0.70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兴业银行吉安分行,银行账号:507010100100051065)。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城建支行(1509211829000121594)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31.62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工商银行吉安阳明路支行,银行账号:1509210309024200872)。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12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认证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2月10日,将募投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8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 募投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 2026年2月10日 | 2027年2月10日 |
| 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 | 2026年2月10日 | 2027年2月10日 |
| 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 | 2026年2月10日 | 2027年8月10日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新赣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新赣江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新赣江药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赣江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赣江《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赣江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6,413.5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6.6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40.5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 否 | 9,413.56 | 2,808.01 | 9,649.03 | 102.50% | 2027年2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 | 否 | 4,500.00 | 1,050.34 | 1,622.64 | 36.06% | 2027年2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 | 否 | 2,500.00 | 208.33 | 568.87 | 22.75% | 2027年8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413.56 | 4,066.68 | 11,840.54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1、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2、募投项目“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3、募投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8个月,延至2027年8月10日。具体情况详见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存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0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4,974.31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银行账号507010100100078001)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年12月17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0.70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兴业银行吉安分行,银行账号:507010100100051065);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城建支行(1509211829000121594)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时将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31.62元转入众源药业自有资金账户(工商银行吉安阳明路支行,银行账号:1509210309024200872);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12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