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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光医疗: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一、 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刘科娜为项目合伙人、曹理彬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燕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因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于薇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刘科娜、曹理彬和于薇薇。

二、 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薇薇,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薇薇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于薇薇

2022年12月2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于薇薇

2023年2月1日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予以监管警示

(三)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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