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5 年7月2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2022年9月完成回购的1,500,000股股份进行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76,000,000股减少至174,500,000股,注册资本相应从176,000,000元减少至174,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2025 年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减资完成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74,500,000元,公司总股本为174,500,00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已于2025年7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9月12 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 系 人:张玉军
4、联系电话:0513-80580008
5、传真号码:0513-80580080
6、邮政编码:22601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