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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万晓霞)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万晓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6 月出生,毕业于武 汉大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今,在武 汉大学任教授、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万晓霞女士为中国印刷最高奖毕昇奖 获得者,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领军人才,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 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力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 件,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是否连

续2次未

以通讯 方式出 席董事

会次数

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 事会次

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

应出席

董事会

出席股

东会次

独董姓

亲自参

加董事 会会议

次数

万晓霞 8 3 5 0 0 否 2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董高换届选举、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联交易等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了2 次。

3.向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结合行业发展和外部环境 变化,发挥本人专业专长,为公司改进经营效率、人才培养,优化生产管理水平, 提高行业分析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一是建议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 综合毛利率。二是建议加强高端产品与新工艺研发,以高端包装提升客户产品附 加值。三是坚持技术源于一线、人才深入车间,强化实操能力培养;重点培育青 年技术人才,借助外部顾问力量,打造忠诚可靠的技术队伍。四是建议持续做好 同行业发展动态与对标分析。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 召开了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等议案。

(3)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对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高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 阅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判 断。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5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5 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5 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年审会计师2024 年度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和2025 年度审计进场沟通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风险事项、审计 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计 划推进审计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审计任务。本人认为年审会计师能够根据约定 履行职责,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强化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及讨论,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的形式, 积极与投资者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0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现场考 察调研公司,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通过组织人才 队伍建设专题沟通会,积极对接公司的人才需求,助力公司采用系统化、专业化 的方法管理和培养人才;通过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创造同行业交流学习的机会, 实地感受和深化行业认知,为公司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提供有益 的参考;通过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沟通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参与公司决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创新等方面, 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 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独立董事对公 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 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履职尽责 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12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本人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 年3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4 月2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 年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 年8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进行董高换届工作,同意聘任蔡华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 年8 月13 日召开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进行董事会 换届工作,同意选举朱少华先生、邹华蓉女士、姜德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本人、闻碧静女士、龚小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 年8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进行董高换 届工作,同意聘任朱少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聘任刘家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慧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其中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 年3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4 月2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和业绩确定,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实际发放的薪酬符合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标准,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人才建设提出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和行业视野,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 管理层的沟通,协助董事会洞察行业变化,指导公司强化行业研究;持续关注公 司项目改造、技术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利用个人行业资源优势,积极、主动 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 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晓霞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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