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6页
三、附件………………………………………………………………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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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567号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铭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铭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铭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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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铭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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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6元,共计募集资金189,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15,094.34元(总承销及保荐费用为14,358,490.57元,天铭科技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943,396.2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6,184,905.66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31,132.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7,910,37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791.04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458.4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66.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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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 B3 | 2,000.00 | |
| 理财产品收益 | B4 | 164.22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00.9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94 | |
| 购买理财产品 | C3 | 4,400.00 | |
| 赎回理财产品 | C4 | 6,400.00 | |
| 理财产品收益 | C5 | 26.14 | |
| 结余资金转出[注] | C6 | 0.78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7,359.3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78.68 | |
| 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 D3=B3+C3-C4 | ||
| 理财产品收益 | D4=B4+C5 | 190.36 | |
| 结余资金转出[注] | D5=C6 | 0.78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差异 | G=E-F | ||
[注]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8万元已转入公司日常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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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为4,400.00万元(含已到期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200.00 | 2025/3/24 | 2025/3/3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 |
| 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200.00 | 2025/4/2 | 2025/4/2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 |
| 合计 | 4,4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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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公司已通过杭州银行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为4,400.00万元(含已到期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无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无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增母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端越野改装部件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