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9 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1,881,044 股(含超额配售),每股发行价格 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286,264.00 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 用19,556,994.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729,269.13 元(含超额配售),截 至2023 年2 月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8 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ZF1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 年1 月会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 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状态
浙江天宏锂电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2020100109288888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湖州长兴绿色支行
浙江天宏锂电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125801040007206 存续
份有限公司
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 年2 月25 日和2026 年3 月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天宏锂电电池模组 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52020100109288888)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 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签署的 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