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提议选举董事崔彦军先生、杨柳勇先生、段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崔彦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因独立董事崔彦军先生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提议选举董事胡先伟先生、杨柳勇先生、段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先伟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4月21日 |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3、《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7、《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8、《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 9、《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7月31日 | 1、《聘任鞠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8月18日 |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审计进度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
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认真履职,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有效发挥了审查、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