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7证券简称:华密新材公告编号:2026-017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杨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化工大学高分子专业,教授级高工,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制品分会工作20年,曾任分会秘书长职务。2021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就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包括现场会议和通
讯表决)。本人应出席会议6次,实际亲自出席/通讯表决6次,没有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况。出席会议时,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基于独立判断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了全部股东会,听取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除此之外,还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 独董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杨莉 | 6 | 1 | 5 | 0 | 0 | 否 | 4 |
2025年度,本人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聘任、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等。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均基于专业判断,审慎决策,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所有表决均为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本人均出席相关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2025年度本人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行使该项职权。
3、提议召开董事会:未行使该项职权。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行使该项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认真审阅各阶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秉持严谨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公司现场开展考察与监督工作,累计现场履职15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董事会秘书等保持沟通。在现场调查期间,深入车间了解公司生产、检测、科研等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管控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基本资料和信息。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和检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
进行了解和调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报审计机构,但变更了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此次变更为审计机构内部工作安排所致,续聘/变更程序符合规定。后续应加强对审计机构及新变更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参与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项的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管理层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稳健,面临困难和挑战积极应对。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给予了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建议与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战略规划中更加突出对新兴市场的关注。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莉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