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问询函内容详见北交 所官网(www.bse.cn)“发行上市”之“审核信息披露”之“再融资”。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 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北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公司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