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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4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8,869,92610.2670%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送转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727,8562.00%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送转股)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5%以上股东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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