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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亿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5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9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旭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唐旭锋、王志方、马惠、张昕因工作关系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旭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唐旭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承担监事会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分别为王志方先生、马惠女士、沈晓莉女士,其中王志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审计委员会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王志方先生与马惠女士是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的要求,主任委员王志方先生(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承担监事会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分别为王志方先生、马惠女士、沈晓莉女士,其中王志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审计委员会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王志方先生与马惠女士是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的要求,主任委员王志方先生(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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