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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精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 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了《2026年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12 ),以下简称“《激励对 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 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提名的58名员工 为公司激励对象均无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董事、独立董 事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本次确定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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