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09月12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8月29日以书面、公示方式通知。
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到28人,会议由工会主席崔希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举宋艳艳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