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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以2025年10月13日为授予日,向4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授予300.00万份股票期权。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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