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11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543,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0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3,63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跃忠、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学群、蔡大胜、张帆、朱晓琴、徐冰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43,0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43,0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一)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53,637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钟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