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是指上市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