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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920124证券简称:南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魏燕、梁枫、郑文军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魏燕担任。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由郑文军接替蔡恒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魏燕(主任委员)、梁枫、郑文军,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5-3-2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5-6-20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配合做好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工作的议案。通过
2025-7-1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5-7-18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通过
2025-8-18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5-9-29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1、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通过
2025-10-17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5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5-11-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5-12-2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确保相关内容合规、有效,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计划。与公司内审部工作人员以定期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听取重大审计发现,及时分析并针对性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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