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2025年9月26日,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完成初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900万股的基础上,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普通股28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00万元增至人民币8,485万元。基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00.00万元(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85.00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200.0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85.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