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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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1.03: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第二十二条 若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以及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