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存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与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合作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
务,由华融租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
在公司拟与华融租赁开展的合作中,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公司为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回购担保责任,如承租人未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公司履行垫付及回购义务。公司拟与华融租赁签署《融 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有效期一年,自双 方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次华融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 元,由公司对最高人民币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8.79%。
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服务的商务合作条件,均以具体合同文件为准。 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合作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租赁服务商有权单方调整授信额 度和有效期限,到期未使用完毕的额度,不再予以保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融资风险,同时为了企业经营更加稳健,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授信 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15000 万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5000 万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5000 万
4 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谢存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 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