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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高机械: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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