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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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92.5951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4.8174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592.5951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914.8174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2025年9月12日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7.41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148.1488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22.2223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470.3711万股,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8,914.8174万股。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三、备查文件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