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5-102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9月12日行使完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7.41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148.1488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22.2223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470.3711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8,914.8174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9)。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志高机械于2025年8月14日在北交所上市。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322.2223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9月17日登记于东证期货志高机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瑞廷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龙腾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天电机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鼎盛国际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鼎盛钧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粤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多空进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中大君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账户名下。其中,东证期货志高机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2025年8月14日)起开始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470.3711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429.6148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2,040.7563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82.6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已于2025年9月15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277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 一、限售流通股 | ||||||||
| 志高控股 | 29,580,000 | 45.90% | 29,580,000 | 34.42% | 29,580,000 | 33.18%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 控股股东 |
| 谢存 | 11,652,184 | 18.08% | 11,652,184 | 13.56% | 11,652,184 | 13.07%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 志高投资 | 5,800,000 | 9.00% | 5,800,000 | 6.75% | 5,800,000 | 6.51%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 持股平台 |
|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 ||||||||
| 李巨 | 5,794,432 | 8.99% | 5,794,432 | 6.74% | 5,794,432 | 6.50%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董事、副总经理 |
| 徐永锋 | 1,577,184 | 2.45% | 1,577,184 | 1.84% | 1,577,184 | 1.77%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监事会主席 |
| 杭州城霖 | 1,342,599 | 2.08% | 1,342,599 | 1.56% | 1,342,599 | 1.51%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3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杭州城卓 | 1,342,599 | 2.08% | 1,342,599 | 1.56% | 1,342,599 | 1.51%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3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1,288,889 | 2.00% | 1,288,889 | 1.50% | 1,288,889 | 1.45%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3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程允强 | 1,276,083 | 1.98% | 1,276,083 | 1.49% | 1,276,083 | 1.43%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董事 |
| 宁波红土 | 1,031,111 | 1.60% | 1,031,111 | 1.20% | 1,031,111 | 1.16%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3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施钧 | 977,184 | 1.52% | 977,184 | 1.14% | 977,184 | 1.10%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董事 |
| 应汉元 | 900,498 | 1.40% | 900,498 | 1.05% | 900,498 | 1.01% | 1、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魏先德 | 811,961 | 1.26% | 811,961 | 0.94% | 811,961 | 0.91%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黎兰英 | 811,961 | 1.26% | 811,961 | 0.94% | 811,961 | 0.91%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7,778 | 0.40% | 257,778 | 0.30% | 257,778 | 0.29%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3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自愿限售股东 |
| 东证期货志高机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536,983 | 0.62% | 2,148,148 | 2.41%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瑞廷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229,976 | 0.27% | 920,000 | 1.03%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龙腾策略1 | - | - | 197,479 | 0.23% | 790,000 | 0.89%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江天电机有限公司 | - | - | 53,244 | 0.06% | 213,000 | 0.24%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 - | 26,247 | 0.03% | 105,000 | 0.12%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鼎盛国际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鼎盛钧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7,499 | 0.01% | 30,000 | 0.03%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粤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7,499 | 0.01% | 30,000 | 0.03%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多空进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7,499 | 0.01% | 30,000 | 0.03%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中大君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7,499 | 0.01% | 30,000 | 0.03% | 自发行人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届满之时为止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 小计 | 64,444,463 | 100.00% | 65,518,388 | 76.25% | 68,740,611 | 77.11%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 小计 | - | - | 20,407,563 | 23.75% | 20,407,563 | 22.89% | - | - |
| 合计 | 64,444,463 | 100.00% | 85,925,951 | 100.00% | 89,148,174 | 100.00% | - | - |
注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注2: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未考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将全部战略投资者认购部分考虑在内,包括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注3: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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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