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148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1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
|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驱动器、编码器、技术服务、开拓市场推广维护服务、PM电机等 | 11,800,000.00 | - | 8,000,000.00 | 19,800,000.00 | 8,857,659.02 |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业务量增加。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电机等 | 132,000,000.00 | - | - | 132,000,000.00 | 68,524,378.00 | - |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关联租赁 | 1,058,000.00 | - | - | 1,058,000.00 | 529,000.00 | - |
| 合计 | - | 144,858,000.00 | - | 8,000,000.00 | 152,858,000.00 | 77,911,037.02 | - |
注:(1)以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具体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
(2)关联租赁金额为含税金额。
(3)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金额包括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和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
| 3、关联方关系概述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 |||||||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营业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故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