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解除股权冻结情况
(一) 本次解除股权冻结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股份冻结6,826,653股,占其所持股份9.13%,占公司总股本1.16%。本次解冻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826,65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冻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上述股份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与2025年4月9日被冻结,冻结申请人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2执保129号与(2025)辽02执96号。
(二) 剩余被冻结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剩余被冻结的股份为28,799,5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54%,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剩余被冻结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799,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到期日为2027年7月30日,冻结申请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4)吉0106民初3507号。
二、 备查文件目录
结股份解除冻结告知函》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