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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昂医疗: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6

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8页

四、附件…………………………………………………………… 第9—13页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364号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普昂医疗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普昂医疗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昂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普昂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普昂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昂医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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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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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

赖巡回垫茹

挥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383.16

-2

,

0,018.12

,

, 416.

81,01

7.36

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

享有、对公司损益

2,900,264.75 4,

,60

6.23

7,

,635.47 7,

,315.56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5.

-3,

,572.20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

页共

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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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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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损益产生的次性

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小计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一"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O_O_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1

,208,089.90 -133,994.48

-3

,544,508.55

1,689,

1.

-1,794,914.92

,

7.

264,474.7

,

,813.89

-2,

,3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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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共

2023年度

2022年度

,555.

,

124.

.

2,953,394.91

,446,639.

6,530,279.75

7,

.9

,302.56

,

,60

3.52

5,559,977.19

院副

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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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383.16-2,310,018.12-1,015,851.70220,657.95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139,640.59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737,564.40
其中:义桥房租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产生的处置损益-737,564.40
合 计-2,383.16-2,310,018.12-1,753,416.1081,017.36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 明细情况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00,264.754,193,606.237,568,635.477,059,315.56
小 计2,900,264.754,193,606.237,568,635.477,059,315.56

2. 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收益相关的重大政府补助

年 度项 目金额说明
2025年1-6月专项资金1,548,500.00《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产业生态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软信业、第一批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合成生物、第三批绿色能源)的通知》
2025年1-6月专项资金516,100.00《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产业生态圈发展专项资金(智能物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绿色能源)的通知》
2025年1-6月专项资金500,000.00《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及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
小 计2,564,600.00
2024年度专项资金800,000.00《关于下达2022年余杭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批奖

4-4-6

励资金的公示》
2024年度专项资金600,000.00《关于兑现2022年度余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公示》
2024年度专项资金596,600.00《关于下达2023年度余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财政政策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余商务〔2024〕65号)
2024年度专项资金500,000.00《关于拟下达2023年度余杭区独角兽、准独角兽认定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的公示》(余经信〔2024〕7号)
小 计2,496,600.00
2023年度专项资金1,922,784.00《关于兑现2023年重点产业生态圈发展专项资金(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的公示》
2023年度专项资金1,496,723.39《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3〕52号)
2023年度奖励资金1,200,000.00《关于下达2022年余杭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批奖励资金的公示》
2023年度补助资金932,800.00《关于拟下达余杭区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3年度专项资金500,000.00《关于下达2022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余经信〔2023〕14号)
小 计6,052,307.39
2022年度支持资金2,000,000.00《余杭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3号)
2022年度奖励资金1,000,000.00《关于拟下达2021年度省级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的公示》
2022年度专项资金673,354.82《关于下达2022年第六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2〕57号)
2022年度扶持资金500,000.00《关于下达杭州市2022年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扶持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杭财企〔2022〕34号)
小 计4,173,354.82

(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远期结售汇交割收益-1,303,055.47-1,957,981.40
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2,145,780.83
理财产品收益475,190.03

4-4-7

小 计-1,303,055.47-3,628,572.20

(四)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违约金支出-1,238,695.7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37,500.06
赔偿收入139,662.042,821.93
废料收入55,382.30129,522.9957,254.7898,160.26
无法支付款项26,112.00
捐赠支出-12,543.94-20,000.00-64,027.09
其他-12,232.56-6,017.41-33,333.74-61,970.07
小 计-1,208,089.90-133,994.4899,555.9965,124.12

(五)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中关于增资或转让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

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等待期等限制条件的,股份支付费用原则上应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3,544,508.55
小 计-3,544,508.55

2. 应急产品相关的利润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部分涉及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产品的销售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被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项 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急产品相关利润-165,080.382,953,394.91
小 计-165,080.382,953,394.91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4-4-10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4-4-11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051421390A110002432020/11/02
2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MA007YBQ0G11010274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599649382G110002412020/11/02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76050Q110101482020/11/02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11484C110101412020/11/02
7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5587870XB310000122020/11/02
8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200078269333C32020028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MA9UN3YT8144010157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50100084343026U35010001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1568093764U31000006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300770329160G47470029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6949923XD110101302020/11/02
20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6086242261L310000082020/11/02
21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440300770332722R474700342020/11/02
2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510500083391472Y510100032020/11/02
2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5046285W32000026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61013607340169X2610100472020/11/02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4-4-12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叶喜撑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4-4-13

本复印件仅供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36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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