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天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2025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85.01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900.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8号《验资报告》和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储存方式 |
| 工商银行句容支行 | 1104030329000411139 | 254,541,712.45 | 147,603,211.68 | 活期存款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与工商银行句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71,860,000.00 |
| 减:部分保荐承销费用 | 17,318,287.55 |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254,541,712.45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5,942,034.98 |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756,073.84 |
| 减: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支出 | 32,252,089.63 |
|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 | 59,500,450.0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 减: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 - |
| 减: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 | - |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7,603,211.68 |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和发行费用共4,096.65万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
华振专字第2503658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支出共5,650.05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5年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是否存在问题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工股份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39,009,91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52,539.6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52,539.6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调整后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00吨高端钛及钛合金棒、丝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39,009,919.98 | 91,752,539.63 | 91,752,539.63 | 38.39%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是否存在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