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71,860,000.00 |
| 减:部分保荐承销费用 | 17,318,287.55 |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254,541,712.45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5,942,034.98 |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756,073.84 |
| 减: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支出 | 32,252,089.63 |
|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 | 59,500,450.0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 减: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 - |
| 减: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 | - |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7,603,211.6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对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金额合计97,466,996.13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88,752,539.6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39,009,919.9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52,539.6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52,539.6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000吨高端钛及钛合金棒、丝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39,009,919.98 | 91,752,539.63 | 91,752,539.63 | 38%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39,009,919.98 | 91,752,539.63 | 91,752,539.63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对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金额合计97,466,996.13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88,752,539.63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 不适用 |
| 额度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00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