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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之光: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听海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发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86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866,16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866,16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866,16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866,16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明康、蔡云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含通讯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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