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隆源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隆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易上市公司监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隆源股份拟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需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交易币种及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间及授权

期限自公司第二届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

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负责外汇套期保 值日常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 应核算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变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交易申请书约定的 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 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销售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 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付款实现日(如付款日遇节假日),造成公司回款预测 延后,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 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

2、为防止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 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 领域的法律法规,降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 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 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波动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 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隆源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成武术

胡国木

吴小鸣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