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02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6号2号楼9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传铸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崔乃荣、方岚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拟定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王传铸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