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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仲景西路1号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殷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383,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温茜、周均因工作原因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温茜因工作原因委托证券事务

代表修勇履行相应职责。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383,33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会议2人,温茜、张明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颖律师、蒙象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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