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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星昊医药: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4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激励对象中有1名人员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实施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第一期行权缴款,截至缴款截止时间,有1名激励对象45,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有2名激励对象部分行权,未行权股票期权87,000 份。

综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总计162,000份。

2.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1)期权简权及代码:星昊JLC1、850082

(2)注销数量:162,000份

(3)注销后剩余期权数量:6,545,000份

(4)注销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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