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山西华新液 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5,095.00 万元、2,475.00万元,合计人民币17,570.00万元,本次政府补助系省级迎峰度 冬保障供气专项资金,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1.7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获得的 政府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直接计入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未 经审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 年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