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721证券简称:龙图光罩公告编号:
2026-013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9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43.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9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8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3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5,033.19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7,628.75万元;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17,404.44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64.14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1,743.75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6,397.5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5,346.25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2,369.05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664.14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13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3.67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96.6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4年
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01080100999999 | 10.91 | 使用中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55918158910888 | 184.91 | 使用中 |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 4000032529202168443 | 9.95 | 使用中 |
| 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656901320810006 | 190.83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6.60万元,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1-12月,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4.14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033.1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55,000.00 | 53,346.25 | 53,346.25 | 1,626.49 | 53,167.93 | -178.32 | 99.67 | 2025年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3,320.00 | 2,000.00 | 2,000.00 | 1,037.65 | 1,865.26 | -134.74 | 93.26 | 2025年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不适用 | 8,000.00 | 0.00 | |||||||||
| 合计 | 66,320.00 | 55,346.25 | 55,346.25 | 2,664.14 | 55,033.19 | -313.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承诺“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预计效益、内部收益率等相关项目评价指标或其他财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