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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0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签字合伙人为胡海波、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尹立红,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会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李会英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潘高峰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潘高峰质量控制复核人2002年2003年2011年9月2025年8家

(二)诚信记录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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