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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数据: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88692证券简称:达梦数据公告编号:2025-05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收到1名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1位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公司核查后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已对该名员工的股权激励资格无异议。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三)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56)。

(四)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03名调整为600名,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305.50万股调整为303.83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0万股调整为35.565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20%。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本次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本次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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