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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莱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批复,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2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5.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51.01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

日。鉴于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日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国泰海通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核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
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16,148.2816,148.28
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6,835.662,559.47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0,348.3910,348.39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76.19
超募资金718.68718.68
合计37,051.0137,051.01

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

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5年12月12日10,348.397,410.353,640.1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40.11万元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持节约、合理、高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质量、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强化项目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通过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成本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40.1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胡盼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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