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 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8,915,346.4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60,210,861.5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3,397,388.08 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43,608,249.63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
时应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因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经 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六)项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 满足本条上述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 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 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 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0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