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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独立董事(洪彬)2025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彬)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在2025年度,本人洪彬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同时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独立、勤勉、尽责且 忠实地履行职责。履职期间,我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动 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 议,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讨论中小股东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 事项。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上海 交通大学及麻省理工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

最近五年历任鹰潭新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玉山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精合(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科创金融 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国际科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岩康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生产业导 师,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背景和工作 经历,满足董事会经验能力多元化和专业结构互补的要求。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就自身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确认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 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的详细内容已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我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22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调研、听 取公司相关工作报告、出席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方面的工作。

(一)参加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股东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 会议次数 本年度应 亲自 出席 次数 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其中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 次数

12 11 8 1 0 4

注:上表中'通讯方式'包含视频方式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

2、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 会议1次,未曾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

3、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作为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董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其 中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次以视频方式出席;作为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会议2次,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此外,本人报告期内还参加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沟通会3次,未曾 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

4、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均以视频方式出席,未曾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在2025年度,我始终秉持敬业尽责、诚实守信的准则,认真谨慎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我客观审慎、全面细致地梳

理审议事项,必要时向公司问询相关背景情况,确保考量公正周全。 会议期间,我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凭借自身专长提出专业建议。2025 年度,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参与决策并作出决议57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各 期财务报告(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作出决议25项,作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 议案并作出决议2项,作为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关于上海电气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并作出决议7项。我 对这些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履职情况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责,与公司财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策略、会计估计和重大判断、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充 分现场沟通,依据专业经验给出合理建议,提升了年度审计效率和质 量。

(四)参加培训情况

更好理解最新监管政策,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我参加 了2025年1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

(五)现场工作、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 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有关部门负责人以现场、 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听取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就经营现状及 其规划的专题报告,及时关注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重大事项、公司规范运 作及内部控制情况,并利用其他工作时间多渠道认真了解行业发展以 及公司运营情况,不定期听取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专题报告。同时, 我积极出席股东会各次会议,并在股东会会议上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 沟通交流,倾听他们对公司的发展意见和建议。

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7日期间,独立董事会同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前往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屹(浙江舟山)风电装备 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参观、与专家交流等方 式了解了生产基地运行情况,交流了海上风电的市场发展现状、公司 产品技术优势及其发展规划等内容,为后续决策公司重大投资活动提 供参考帮助。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与我们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协作,对独立董事 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定期向我们详细汇报公司提质增 效各项工作的推进进程,对于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也能及时予以回应, 切实保障了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顺利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相关制 度里对独立董事职责的明确要求开展工作,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以客 观、审慎的态度进行深入思考,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状况, 对于相关事项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依据法规和事实作出清晰、准确的

合法与合规性判断,以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期内,个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公司股东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与各关联 人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经股东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经审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 未超出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本人同其他各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经审核后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各类 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开展经营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 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后,均及时将相关事项予以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相关进 展。

(二)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同其他各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各 期财务会计报告(表)以及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期财务 报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相关财务 数据和财务指标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三)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 表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同其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 安永华明充分沟通审计计划、审计策略、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等事宜, 根据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质量,我们认为续聘安永华明有利于保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辞 去相关职务,经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聘任石 夏娟女士继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本人分别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候选

人任职资格,经审核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经审议同意聘蒋勇先生 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勇先生、乔银平先生、陈术字先生、吴改先生、董春英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洪彬先生、蒋琰女士、蔡旭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选举乔银平先生担任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经审议同意继续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吴改先生、刘向楠先生、蒋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石夏娟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本人同其他董事经审核认为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换届事宜均有利于公司开展各项工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未参与该专门委员会的审 议工作。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参与相关事项决策,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均表示同意。

(七)其他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或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宜'以及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 形,公司及相关方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始终以维护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己任。通过与管理层的紧密沟通以及参与行 业展会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现状以及发展瓶颈,研究 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以及当前行业痛点。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 经验,我竭尽所能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助力公 司向好发展。

过去一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运作规范高 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力,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这得 益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以及对合规经营 的坚守。然而,公司仍面临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压力,为此,我建议公 司全力聚焦扭亏目标,巩固降本增效成果,进一步加强控制费用,规 范开展关联交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努力拓展盈利空间,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监管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以维护良好的 投资者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坚守客观、公正与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与合规情况,积极参 会并严谨审议各项议案。同时,我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地 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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