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证券简称:元琛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18.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6,981.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22.5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61.4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277.7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7.47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955.24万元,收到退回募投项目资金4,292.98万元(含利息)。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20.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520.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4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499010100101929877 | 65,193,747.86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361610912 | 15,602.92 |
| 合计 | 65,209,350.78 | ||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于2023年销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2.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变更用途如下:(1)结余募集资金其中2300万元用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金其中109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补流资金1094.27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0,916.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5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94.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61.4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23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调整以前年度非募投项目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 | 是 | 20,000.00 | 10,550.20 | 10,550.20 | 7,028.34 | 122.58 | 0.00 | 7,150.92 | -3,399.27 | 67.78% | 2023年8月 | 是 | 否 |
| 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 | 是 | 0.00 | 2,300.00 | 2,300.00 | 219.90 | 100.00 | 0.00 | 319.90 | -1,980.10 | 13.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 | 否 | 10,000.00 | 6,972.23 | 6,972.23 | 6,994.71 | 0.00 | 0.00 | 6,994.71 | 22.47 | 10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 是 | 0.00 | 1,094.27 | 1,094.27 | 1,094.08 | 0.00 | 0.00 | 1,094.08 | -0.19 | 99.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非募投项目注 | - | 0.00 | 0.00 | 4,101.84 | 0.00 | 0.00 | 4,101.8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30,000.00 | 20,916.70 | 20,916.70 | 19,438.87 | 222.58 | 0.00 | 19,661.45 | -5,357.0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全部到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结余募集资金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