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58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
序号
|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2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585号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恒生物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恒生物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恒生物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恒生物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华恒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恒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58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童(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善泉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秀 |
2026年3月17日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时间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4月16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2,532.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6,606.12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5,925.88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5,618.48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74.29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93 |
|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390.16 |
|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 1,647.16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805.1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
、募投项目结项情况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1.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0.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9,999.99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619.092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8,380.906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8,380.90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4.05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04 |
|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 0.003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4.065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储情况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4月16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 175261425805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 | 100840617788 | - | 已注销 |
|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7157710816 | - | 已注销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 | 20000201936166600000021 | - | 已注销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556410402 | - | 已注销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储情况
2024年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556410000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 58030078801600002214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11903531910001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 184278886676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隍庙支行 | 262335079821000002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 | 34050146580800004263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648114352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 | 499040100100366701 | - | 已注销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692.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404.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均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截至2022年
月
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公司分别于2022年度、2023年度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90.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投项目尾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 40,014.64 | 40,014.64 | 40,014.64 |
| 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 | 14,037.83 | 14,037.83 | 12,911.24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合计 | 57,052.47 | 57,052.47 | 55,925.88 |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47.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 | 84,950.55 | 40,000.00 | 40,000.00 |
| 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 | 68,435.06 | 30,000.00 | 28,380.91 |
| 合计 | 153,385.61 | 70,000.00 | 68,380.91 |
备注:“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L-缬氨酸、肌醇等产品,年产
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增加色氨酸等产品。2025年3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