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华恒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4月16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2,532.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6,606.12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5,925.88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5,618.48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74.29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93 |
|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390.16 |
|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 1,647.16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805.1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募投项目结项情况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9.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80.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9,999.99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619.092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8,380.906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8,380.90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4.05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04 |
|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 0.003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4.065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放情况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4月16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 175261425805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 | 100840617788 | - | 已注销 |
|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7157710816 | - | 已注销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 | 20000201936166600000021 | - | 已注销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556410402 | - | 已注销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监管情况
2024年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556410000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 58030078801600002214 | - | 已注销 |
|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11903531910001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 184278886676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隍庙支行 | 262335079821000002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 | 34050146580800004263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648114352 | - | 已注销 |
|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 | 499040100100366701 | -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
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692.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404.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均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均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
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截至2022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公司分别于2022年度、2023年度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90.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各募集资金专户留存余额均足以支付对应的募投项目尾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 40,014.64 | 40,014.64 | 40,014.64 |
| 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 | 14,037.83 | 14,037.83 | 12,911.24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合计 | 57,052.47 | 57,052.47 | 55,925.88 |
2025年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剩余待支付尾款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47.16万元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 | 84,950.55 | 40,000.00 | 40,000.00 |
| 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 | 68,435.06 | 30,000.00 | 28,380.91 |
| 合计 | 153,385.61 | 70,000.00 | 68,380.91 |
备注:“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
2025年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丁二酸项目增加L-缬氨酸、肌醇等产品,苹果酸项目增加色氨酸等产品。2025年
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华恒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恒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表1-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4月16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29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92.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0,014.64 | 40,014.64 | 40,014.64 | 58.05 | 35,009.32 | -5,005.32 | 87.49 | 2022年12月 | 6,505.94 | 是 | 否 |
| 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4,037.83 | 12,911.24 | 12,911.24 | 16.24 | 7,683.45 | -5,227.79 | 59.51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 3,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57,052.47 | 55,925.88 | 55,925.88 | 74.29 | 45,692.77 | -10,233.1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8.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6.6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773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022年1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截止2022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 | ||||||||||
注1:公司未对“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与“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相关预计效益来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注2:“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具体影响金额无法量化,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表1-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6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404.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14.20 | 40,014.19 | 14.20 | 100.04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0,000.00 | 28,380.91 | 28,380.91 | 9.86 | 28,390.77 | 9.86 | 100.03 | 预计2026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0,000.00 | 68,380.91 | 68,380.91 | 24.06 | 68,404.96 | 24.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延期至2026年10月。募投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是公司根据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确定的,且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随着色氨酸产品产业化落地,为匹配现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可交替柔性生产苹果酸产品(5万吨/年)或色氨酸产品(1.2万吨/年),经充分考虑产品市场需求、项目技改所需时间等因素,公司审慎调整投资计划,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进行延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8,380.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容诚专字[2024]230Z2419号《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丁二酸项目增加L-缬氨酸、肌醇等产品,苹果酸项目增加色氨酸等产品。2025年3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
注1:“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具体影响金额无法量化,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暂无法计算其实现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