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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6 年3 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 议为临时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共9 名,实到董事9 名。

会议由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6年2月28 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谢思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谢思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包括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作废相应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有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 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在其认为必要时决议终止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作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要、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聘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谢思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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