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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5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李治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治锋,男,汉族,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材料物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安阳市科能电站锅炉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行政部部长;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兼技术市场部部长、保密办主任,2018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李治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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