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证券简称:翔宇医疗公告编号:2025-055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40,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瑞贝塔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贷款。公司拟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和玉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3301553553 |
| 成立时间 | 2015年1月30日 |
| 注册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仲景路156号 |
| 注册资本 | 13,96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医院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9,788.66 | 19,562.10 | |
| 负债总额 | 21,457.9 | 14,434.38 | |
| 资产净额 | 8,330.76 | 5,127.72 | |
| 营业收入 | 937.79 | 736.26 | |
| 净利润 | -906.55 | -819.18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瑞贝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瑞贝塔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瑞贝塔“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瑞贝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