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众华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的前身是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经财政部 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 路1630 号5 幢1088 室。众华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 人, 注册会计师共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5 年5 月9 日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和沟通,督促众华按照 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众华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认为众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合合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 时。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