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70,000万元?补流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募集资金总额 | 886,475.1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81,610.07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2月17日 |
| 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5年12月1日归还190,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7,336.3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56.50万元(另有19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856.50万元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 | 623,134.97 | 428,506.69 | 68.77%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258,475.10 | 258,829.70 | 100.14% |
| 合计 | 881,610.07 | 687,336.39 | -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