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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82公司简称:芯动联科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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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栗艳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739,056.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9,457,380.29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1,969,023.25元(含税),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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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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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6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1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2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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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芯动联科 | 指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2025年12月31日 |
| MEMSLink | 指 | MEMSLinkCorporation,系公司股东 |
| 海南芯动 | 指 | 海南芯动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北方电子院 | 指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微电子院 | 指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芯动致远 | 指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芯动科技 | 指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MovingStar | 指 | MovingStar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股东会 | 指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指 |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 | 《证券法》 |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章程》 |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即微机电系统,是微电路和微机械系统按功能要求在芯片上的集成,通过采用半导体加工技术能够将电子机械系统的尺寸缩小到毫米或微米级。MEMS传感器中的MEMS芯片主要作用为感应外部待测信号并将其转化为电容、电阻、电荷等信号 |
| ASIC | 指 | 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即专用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中的ASIC芯片主要负责为MEMS芯片供应能量,并将MEMS芯片感应到的信号转化成电学信号并经控制、校准、补偿以提高传感器的测量精度 |
| 陀螺仪 | 指 | 陀螺仪是测量载体相对空间角速率的传感器,可以感知和测量载体的角运动状态和变化 |
| MEMS陀螺仪 | 指 | 微机电陀螺仪,采用微机电加工技术制造而成的陀螺仪 |
| 加速度计 | 指 | 测量载体线加速度的传感器,可以感知和测量载体的线运动状态和变化 |
| MEMS加速度计 | 指 | 微机电加速度计,采用微机电加工技术制造而成的加速度计 |
| 惯性技术 | 指 | 惯性技术是惯性导航、惯性测量及惯性稳定等技术的统称,是具有自主、连续特性、无环境限制的载体运动信息感知技术 |
| 惯性系统 | 指 | 惯性技术运用的载体,用于计算被测量物体的位置、速度、姿态、航向等变化的自主式系统 |
| 晶圆/圆片 | 指 | 硅半导体集成电路或MEMS器件制作所用的硅晶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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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为晶圆/圆片 | ||
| 封装 | 指 | 将芯片装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即把芯片制造厂商生产出来的芯片放在一块起承载作用的基板上,引出管脚,固定并包装成一个整体 |
| 标定 | 指 | 确定惯性系统及惯性传感器误差和标度因数的过程 |
| IMU | 指 | InertialMeasurementUnit,即惯性测量单元,是测量物体三轴姿态角(或角速率)及加速度的装置。一个IMU通常包含三个轴向的陀螺和三个轴向的加速度计,以测量物体在三维空间中的角速率和加速度 |
| Yole/YoleDeveloppement/YoleIntelligence | 指 | Yole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市场调研及战略咨询机构,覆盖半导体制造、传感器和MEMS等新兴科技领域,本文引用Yole集团旗下YoleDeveloppement和YoleIntelligence的行业研究报告 |
| 国兵晟乾 | 指 | 福州开发区国兵晟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注:本年报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或股份数及股份比例与工商备案资料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芯动联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XDLKMicrosystemCorporation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DLK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明 |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9月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蚌埠市财院路10号”变更为“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3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numems.com |
| 电子信箱 | ir@numem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林明 | 东秋月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
| 电话 | 010-83030086 | 010-83030086 |
| 传真 | 010-83030089 | 010-83030089 |
| 电子信箱 | ir@numems.com | ir@numem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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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芯动联科 | 688582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金刚锋、胡少帅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1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包红星、陈利娟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6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52,374.07 | 40,450.26 | 29.48 | 31,708.68 |
| 利润总额 | 30,225.64 | 22,217.34 | 36.05 | 16,539.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341.08 | 22,217.34 | 36.56 | 16,539.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987.69 | 21,172.78 | 36.91 | 14,285.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01.49 | 16,653.05 | 87.96 | 1,925.04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2,879.12 | 231,863.09 | 9.06 | 211,363.39 |
| 总资产 | 259,859.62 | 238,218.58 | 9.08 | 217,47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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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6 | 0.56 | 35.71 | 0.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55 | 36.36 | 0.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3 | 35.85 | 0.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8 | 10.11 | 增加2.47个百分点 | 12.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2 | 9.63 | 增加2.39个百分点 | 10.4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40 | 27.07 | 减少3.67个百分点 | 25.2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48%,主要原因系凭借产品性能领先、自主研发等优势,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市场渗透率提升,下游客户订单旺盛,且新品逐步实现量产,使公司销售收入放量增长。
2、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6.56%,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5.71%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增长36.36%,受益于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6.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长35.85%,主要是来自于经营利润的增长。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7.96%,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5、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同比增长9.06%,总资产同比增长9.08%,得益于报告期内经营利润的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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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8,789.27 | 16,524.14 | 14,789.87 | 12,270.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36.77 | 10,995.48 | 8,443.58 | 6,465.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85.83 | 10,766.03 | 8,190.86 | 6,044.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3.54 | 15,626.64 | 4,728.60 | 7,622.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99,562.93 | 130,325.33 | -59,082.3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5,412.18 | 1,350,692.69 | 13,769,355.6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804,868.49 | 9,597,546.39 | 8,855,446.7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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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778.76 | -633,000.04 | -20,000.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3,533,938.98 | 10,445,564.37 | 22,545,720.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33,087.58 | 24,032.70 | 37.68 | 16,838.11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132.80 | 118,853.40 | 63,720.60 | 9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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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55,132.80 | 118,853.40 | 63,720.60 | 990.60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供应商的销售、采购情况及个别研发项目,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已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豁免披露程序。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将以代称等方式进行脱密处理后披露。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硅基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测试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包括MEMS陀螺仪和MEMS加速度计,均包含一颗微机械(MEMS)芯片和一颗专用控制电路(ASIC)芯片。陀螺仪和加速度计通过惯性技术实现物体运动姿态和运动轨迹的感知,是惯性系统的基础核心器件,其性能高低直接决定惯性系统的整体表现。硅基MEMS惯性传感器因小型化、高集成、低成本的优势,成为现代惯性传感器的重要发展方向。
公司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产品体系并批量生产及应用,在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与测试等主要环节形成了技术闭环,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供应链体系。公司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经过下游模组和系统厂商的开发与集成,主要用于高端工业、石油勘探、测绘、无人系统、高可靠等领域的惯性系统,并最终形成适用该场景的终端产品,为用户实现导航定位、姿态感知、状态监测、平台稳定等多项应用功能。不同于其他MEMS惯性传感器主要应用的消费电子领域,高端工业、石油勘探、测绘、无人系统、高可靠等领域对精度、稳定性的要求更高,而公司的产品核心性能与国际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龙头对标。
目前,高性能MEMS陀螺仪的精度水平可以达到中低精度的激光陀螺仪和光纤陀螺仪,随着MEMS惯性技术的愈发成熟,MEMS惯性传感器在保持原有低成本、小体积、可批量生产的特点下,精度水平不断提高,将可在诸多战术级应用场景替代激光陀螺和光纤陀螺,并逐渐渗透导航级应用场景。高性能MEMS加速度计接近石英加速计水平,可达到导航级水平。MEMS惯性技术作为惯性传感器领域的主流技术之一,将在自动驾驶和高端工业等领域覆盖更多新的应用场景,市场空间较为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客户数量持续增加,下游领域布局持续开阔。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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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行业常用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的研发、测试和销售,晶圆制造环节由专业的晶圆制造厂商完成,芯片封装环节由封装厂/自有封装产线生产,在取得芯片成品并完成测试后对外销售。
1、研发模式
(1)产品设计与研发
Fabless经营模式下,产品设计研发属于公司的核心环节,涉及到市场销售部、研发部、生产运营部、质量部等多个部门的分工合作。公司构建了产品研发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将产品研发划分为概念、计划、开发、验证、试生产和量产等六个阶段。
(2)MEMS工艺方案开发流程
公司MEMS芯片采用的MEMS体硅加工工艺具有非标准化的特点,MEMS晶圆代工厂只提供基础工艺模块,公司需要根据自身MEMS芯片设计的特点开发与之匹配的MEMS工艺方案,并导入晶圆代工厂,以达到批量生产目标。
2、采购模式
公司不直接从事芯片的生产和加工,主要采购MEMS晶圆、ASIC晶圆及封装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ERA、上海花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公司将完成的芯片设计交付晶圆代工厂进行晶圆加工,之后由封装厂/自有封装产线进行封装,再由公司进行产品测试与标定。
(1)采购流程
在晶圆生产环节,公司与晶圆代工厂签订框架合同,并根据市场需求下达订单,晶圆代工厂接到订单后排期生产。MEMS晶圆的生产周期通常为9-12个月,ASIC晶圆的生产周期通常为3-6个月左右。由于晶圆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定量的备货。晶圆生产完成并入库,经测试合格后,公司向相应的封装厂/自有封装产线下达订单/生产任务,封装完成后的芯片发送给公司,公司验收后,完成芯片入库。
(2)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所处的芯片行业高度全球化、产业链高度分工化,相关国家、地区的头部厂商凭借各自多年积累的技术和市场地位,充分利用其比较优势,在芯片产业链各细分行业上分别建立了较高的技术和市场壁垒,逐步演变形成了目前的全球市场格局。在确定供应商时,公司主要从供应商的制造工艺水平、生产模式、生产时间、加工成本、产品质量、产能水平、供货及时性、历史合作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评估,严格控制晶圆代工和封装过程中的风险。
3、生产模式
市场销售部每年编制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每月滚动更新未来六个月的销量预测。生产运营部根据年度需求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委托晶圆代工厂、封装厂/自有封装产线按照排产计划进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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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最后由公司对已封装芯片进行测试和验收入库。
4、销售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直销模式下,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和销售。经销模式下,经销商根据其渠道客户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订单进行生产和销售。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硅基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测试与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的“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C398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代码:1)项下的“电子核心产业”(代码:1.2)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代码:1.2.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代码:1)项下的“电子核心产业”(代码:
1.3)项下的“新型元器件”(代码:1.3.3)中的“新型传感器”。
(1)行业发展阶段
MEMS即微机电系统(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是利用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和微加工技术,把微传感器、微执行器、微结构、信号处理与控制电路、电源以及通信接口等集成在一片或者多片芯片上的微型器件或系统。MEMS器件种类众多,主要分为MEMS传感器和MEMS执行器。MEMS传感器可以感知和测量物体的特定状态和变化,并按一定规律将被测量的状态和变化转变为电信号或者其它可用信号,MEMS执行器则将控制信号转变为微小机械运动或机械操作。
最早的陀螺仪基于牛顿经典力学原理,利用高速旋转的陀螺转子来测量计算运动载体的旋转角速率。经历一百多年的漫长发展,人们又研制出了多种基于不同测量原理具有不同测量精度的陀螺仪。按不同测量原理和发明先后,惯性技术发展通常分为四代,MEMS陀螺仪是第三代陀螺仪的代表。
第一代,基于牛顿经典力学原理。典型代表为静电陀螺以及动力调谐陀螺,其特点是种类多、精度高、体积质量大、系统组成结构复杂、性能受机械结构复杂性和极限精度制约、产品制造维护成本昂贵。
第二代,基于萨格奈克效应。典型代表是激光陀螺和光纤陀螺,其特点是反应时间短、动态范围大、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易维护、寿命长。光学陀螺技术较为成熟,精度高,随着产品迭代,光学陀螺及其系统应用从战术级应用逐步拓展到导航级应用,在陆、海、空、天等多个领域中得到批量应用,但由于其成本高、体积大,应用领域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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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基于哥氏振动效应和微纳加工技术。典型代表是半球谐振陀螺和MEMS陀螺。半球谐振陀螺是哥式振动陀螺仪中的一种高精度陀螺仪,正逐步在空间、航空、航海等领域开展应用,但受限于结构及制造技术,市场上可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MEMS陀螺仪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环境适应性强、价格低、易于大批量生产等特点,率先在汽车和消费电子领域得到了大量应用。随着性能的进一步提高,MEMS陀螺仪应用也被拓展到了工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使得惯性系统应用领域大为扩展。
第四代,基于现代量子力学技术。典型代表为核磁共振陀螺、原子干涉陀螺。其目标是实现高精度、高可靠、小型化和更广泛应用领域的导航系统,目前仍处于早期研究阶段。
MEMS陀螺仪具有小型化、高集成、低成本的优势,解决了第一、二代陀螺仪体积质量大、成本高的不足,并随着精度和稳定性的持续提升,在陀螺仪市场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综上来看,由于不同技术路线的陀螺仪可实现类似的功能,因此MEMS陀螺仪和激光陀螺、光纤陀螺在部分无人系统、高端工业、高可靠等应用领域有所重合。随着高性能MEMS陀螺仪的精度不断提升,并依托成本的优势,可逐步应用于中低精度激光陀螺、光纤陀螺的应用领域。同时,由于高性能MEMS陀螺仪具有小体积、高集成、抗高过载的优势,可以解决光纤陀螺和激光陀螺由于体积较大、抗冲击能力弱的问题,满足高可靠、无人系统等领域智能化升级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高性能MEMS陀螺仪的增量市场。
(2)行业基本特点
MEMS惯性传感器行业是多学科融合的高科技领域,涉及物理、信息技术、机械、电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多门学科,学科交叉深度融合,技术复杂程度高,工艺难度大。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要做到稳定量产,需要在MEMS芯片设计及工艺方案、ASIC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均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方案,技术壁垒高。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多学科融合领域的综合运用
MEMS是一门交叉学科,MEMS产品的研发与设计涉及物理、信息技术、机械、电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多门学科。对研发人员的专业知识的技术储备和对上下游行业理解能力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各生产环节均存在技术壁垒
MEMS惯性传感器行业的研发步骤更加复杂,不仅涵盖了MEMS芯片设计及工艺方案,还包括了ASIC芯片的设计,公司MEMS芯片采用的MEMS体硅加工工艺具有非标准化的特点,MEMS晶圆代工厂只提供基础工艺模块,公司需要根据自身MEMS芯片设计的特点开发与之匹配的MEMS工艺方案,并导入晶圆代工厂。公司需要在MEMS芯片设计及工艺方案、ASIC芯片设计、算法、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均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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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研发的芯片设计公司,掌握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是目前极少数可以实现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稳定量产的国内企业。公司产品MEMS陀螺仪及加速度计的性能在国内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行业,惯性传感器按照性能不同大致可划分成战略级、导航级、战术级/工业级和消费级等不同级别,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覆盖导航级至工业级的性能区间。不同于其他消费级MEMS惯性传感器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主要适用于高端工业、无人系统、高可靠等应用领域。随着公司MEMS惯性传感器性能及环境适应性不断提升,叠加自主可控与国产替代需求日益迫切,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展,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
高端工业领域,高端工业领域主要是指资源勘探、测量测绘、工业物联网等,对惯性传感器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长时间保持高精度感知并传递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高,对惯性传感器的稳定性、抗震动性和抗冲击性等方面要求均较高,因此MEMS传感器凭借其各方面优势更符合高端工业领域的要求。以测量测绘市场为例,根据全球基础设施中心预测,2024年至2040年全球基建投资存在11万亿美金缺口,其中东南亚、非洲、拉美等地区基础设施水平相对落后,基础设施投资空间较大,有望持续拉动测绘仪器的需求,尤其给国产测绘仪器带来出海的机会。根据测绘仪业内销售情况来看,融合惯性导航的国产RTK接收机可实现更高精度、更高效率的测量,并且产品在国际市场保持较快增长。由于公司的MEMS惯性器件在满足高性能同时兼具低成本的特点,未来在高端工业领域也有望逐步实现国产替代并获得海外市场的认可。
无人系统领域,无人系统包含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无人潜航器以及机器人等多种无人平台。通过利用惯性器件及捷联惯性导航技术,可以为无人系统提供精确的速度、位置和姿态等信息,具体表现在卫星信号较弱甚至丢失的情况下,根据惯性测量单元实现测量的加速度和角速率信息,继续利用惯性导航以推算出最新的位置,在短时间内仍可得到较高精度的位置信息,利用航迹推算实现短时导航,大大提高安全性能,因此MEMSIMU已成为无人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关键器件。报告期内,政策鼓励低空经济、自动驾驶发展,下游厂商积极推进,为公司的MEMS惯性传感器提供更广阔的应用机会:
1)低空经济: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多领域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根据《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2030年低空经济将带动万亿市场规模。当前,低空经济发展战略已逐步落实到组织和各地方: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成立,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年1月,各地纷纷召开会议,共有30个省区市为此发展谋划了清晰路线。同时,下游厂商积极进行飞行试验,意向采购订单与战略合作增加,也标志着低空经济发展的落实与潜力。根据多家低空飞行器厂商的规划,多数厂商计划在2026年进行生产取证、2027年完成适航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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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飞控及航姿系统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基础,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是其能够实时感知航空器的运动状态、监测航空器姿态变化的核心零部件,随着当前行业趋势,需求有望加快。
2)自动驾驶:国家对“车路云一体化”的布局以及自动驾驶相关条例的意见征求表明智能驾驶、无人驾驶的商用智能化要求不断提高、商用化落地加快,带动上游MEMSIMU的规模化机会。报告期内,《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围绕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等9个方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目前,进行L3/L4级自动驾驶测试的车企越来越多,部分进展靠前的车企将很快推出L3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而高阶自动驾驶对于MEMSIMU的性能要求也会更高,将有利于在高性能MEMS惯性器件具备优势的公司同步获得量产机会。
高可靠领域,高可靠领域主要是指商业航天、商业航海等,其对于惯性传感器的精度要求较高,是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的重要应用领域,根据YoleIntelligence预计,2029年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在全球高可靠领域的市场规模可达40.73亿美元。尤其是在商业航天领域,随着国内可重复利用火箭试验取得关键性突破,商业航天运力处在爆发前夜,包括卫星互联网及太空算力等方面的行业将爆发式增长,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公开资料,“星网GW”于2026年1月,连续两次完成“一箭九星”发射,将低轨卫星批量组网发射总量提升至154颗,并最终将完成12992颗的卫星组网计划。“G60千帆星座”也已达到108颗卫星在轨组网,并计划最终部署超过1.5万颗卫星。根据中国星网、G60千帆星座以及鸿鹄-3的发射计划,未来发射需求属于万颗级别。由于每颗卫星需要搭载2-3套惯性模组,公司的MEMS惯性器件在高性能的同时兼具小型化的优势,更符合下游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产品在商业航天领域已经有所应用并持续多年,具备较大的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向乘用车自动驾驶客户及L4级无人物流车客户提供MEMS惯性模组;向低空经济领域客户提供技术方案、测试方案并进行质量控制体系认证,积极配合进行飞行器的适航认证过程,成为国内极少数能为低空经济提供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并配合适航认证的供应商;公司也向商业航天配套企业提供MEMS惯性器件及模组,是自主可控MEMS惯性器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MEMS行业发展需要更精准可靠的传感器
各类智能设备作为信息获取和交互的关键器件,对传感器收集数据的丰富程度和精准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可以主动感知、自主决策的无人系统,准确的环境感知能力和高精度定姿定位能力至关重要。MEMS传感器精度提升有助于将应用场景扩展至高性能领域。同时,MEMS惯性传感器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行业内公司需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使MEMS惯性传感器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持精准可靠。
(2)MEMS传感器微型化、集成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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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MEMS加工工艺的进步,以及CMOS工艺和MEMS工艺的集成,MEMS传感器可以在更小面积的芯片上集成更强大的运算与存储能力,更好地满足系统应用对低成本、小体积、高性能的全面要求。同时,先进的封装技术,如多芯片模块可以将多个芯片组合封装,特别是3D堆叠封装技术,代表着MEMS产品不断向微型化和高集成化的发展趋势迈进,预示着其可在有限的体积内集成更多的组件,实现更复杂更强大的功能。
(3)多传感器融合与协同
多传感器融合技术有助于增加可获得的数据数量,显著提高系统的冗余度和容错性,从而保证决策的快速性和正确性。随着设备智能化程度的提升,单个设备中搭载的传感器数量不断增加,多传感器的融合和协同提升了信号识别与收集效果。自动驾驶的安全性需要多传感器的冗余支持,也需要通过多传感器融合提升传感器组合的性能和容错率。在智能化加速和万物互联的时代,多传感器融合技术未来将进一步广泛应用于复杂工业过程控制、机器人、智慧交通、海洋监视和管理、智慧农业、遥感、医疗诊断等诸多领域,成为传感器产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之一。
(4)应用场景多元化,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MEMS传感器是智能设备重要的基础硬件之一,已被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高可靠等各个领域,新的应用场景亦层出不穷。随着传感、5G通信连接、计算技术的快速进步和联网节点的不断增长,对于智能传感器数量和智能化程度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未来,工业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城市、智能家居等新产业领域都将成为MEMS传感器行业广阔的应用空间,尤其是自动驾驶汽车需要多种高精度、高可靠性的传感器,将创造巨大的行业空间,引领MEMS传感器的下一次应用浪潮。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公司基于前期广泛布局无人系统、低空、商业航天及智能驾驶等相关应用领域,并凭借产品性能领先、技术自主可控等核心优势,不断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新兴应用领域实现突破,且公司持续推动自主研发创新,不断丰富完善产品线,进一步巩固了市场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4亿元,同比增长29.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36.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90亿元,同比增长36.91%。
客户方面,市场需求旺盛,主要客户的订单持续增长并创历史新高,虽然订单交付受外部环境影响有季度间的波动,但从全年及长期趋势来看,增长显著。随着公司产品被不断的导入到下游各型模组及系统并广泛推广应用,已有客户粘性较高,订单持续性较强。另一方面,经过多年推广验证,公司产品在多个新兴领域及客户处定型量产,将在后续几年带来全面的需求提升和订单增长。公司终端客户包括高端工业、测绘测量、石油勘探、商业航天、智能驾驶、高可靠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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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方面,公司本年度在加速度计领域提升较为显著,量产了包括谐振式加速度计、双轴三轴加速度计等产品,完善了加速计产品线,并实现该品类销售额同比167.31%的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提升至14.21%,有望在未来成为公司除陀螺仪外的另一主力产品线。在低空及自动驾驶领域,公司研制并直接向相关客户提供模组产品,实现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类别销售额同比增长53.36%。随着公司后续六轴IMU(惯性测量单元)芯片的推出,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线也有望成为公司的主力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矩阵不断丰富,覆盖性能范围不断拓宽,为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研发及产品布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23亿元,同比增长11.9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23.40%,持续高研发投入有力推动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单片三轴陀螺的研发上取得较大进展,产品性能验证结果良好,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可靠性验证,并对产品进行优化,以提升单片三轴陀螺的性能与可靠性。公司预计三轴陀螺将在2026年内完成定型量产。工业级单轴陀螺已于报告期内量产并小批量发货。加速计方面,公司将继续研发细分类别,以用于形变检测、地震监测、重力仪等应用。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研发分两个方向,一是集中全力推进高集成低成本的六轴IMU芯片的研发量产,以卡位自动驾驶、小型飞行器、无人设备及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二是配合低空经济、海洋等领域的厂商研发高性能模组及集成系统,并配合进行适航取证等验证工作,为上述行业的后续放量做好准备。公司进一步开拓MEMS应用方向,立项研发MEMS时钟产品,以期在高性能时钟市场解决国产替代问题并占有一席之地。公司通过参股投资形式,参与OCS光交换机微镜阵列及整机业务,共同参与研发设计MEMS微振镜。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改进设计、封装工艺、测试流程并提高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良率,降低了产品成本,将毛利率提升至85.77%。公司实行务实高效的销售和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为8.62%,同比降低1.60个百分点。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自主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在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与测试标定等主要环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MEMS芯片采用自有专利技术设计,具有独特的驱动和检测结构,能有效地抑制质量块和电容检测结构对加速度的影响。在驱动结构方面,全解耦的多质量块结构有效地抑制了振动对驱动模态的影响。同时,为了充分发挥MEMS芯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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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公司自主研发了拥有完整、成熟算法的配套ASIC芯片,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和产品应用场合,灵活、快速地调整ASIC模块的各项参数以获得最优的整体性能。
2、产品性能优势公司是掌握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并实现稳定量产的厂商,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MEMS惯性传感器水平。公司创新研发的MEMS芯片及ASIC芯片,在保证了产品的精度、稳定性、环境适应性等核心性能先进性的同时,降低并控制了整体生产成本。
3、人才与团队优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10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3.48%,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发人员为56人,占研发人员的56%。公司已经建立了梯度相对完善的研发团队,在MEMS陀螺仪、MEMS加速度计以及压力传感器等领域建立了专门的研发队伍,并涵盖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与测试等主要环节。
4、供应商协同研发及工艺方案优势MEMS惯性传感器的生产链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公司需要与委外供应商联合进行工艺研发设计,根据代工企业的制作工艺调整自身芯片设计方案,同时利用自身多年的芯片设计经验,辅助代工企业改进其加工生产模块。经过多年来艰辛的探索和尝试,公司形成了自主可控的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研发设计技术和较高的工艺方案壁垒。
公司已经与多家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厂商进行了长期的合作,建立了稳定的信任和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晶圆协同设计、加工制造和封装测试的全流程经验,为未来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量产过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掌握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并实现稳定量产的厂商,拥有多年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与测试等主要环节的行业经验。公司高性能MEMS陀螺仪核心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实现了批量化应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强调科技研发,重视技术自主化,着力培养视野广阔、技术过硬的研发团队,并通过项目逐渐凝聚技术核心竞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10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3.48%,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发人员为56人,占研发人员的56%。公司已经建立了梯度相对完善的研发团队,在MEMS陀螺仪、MEMS加速度计以及压力传感器等领域建立了专门的研发队伍,并涵盖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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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测试等主要环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个,在MEMS惯性传感器领域已形成自主的专利体系和技术闭环。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4个,实用新型专利25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3 | 6 | 39 | 34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2 | 27 | 25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软件著作权 | ||||
| 其他 | 5 | 8 | 3 | |
| 合计 | 11 | 8 | 74 | 62 |
注:已失效(含保护期限届满的)知识产权未纳入上表统计。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257.63 | 10,948.76 | 11.95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257.63 | 10,948.76 | 11.9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40 | 27.07 | 减少3.67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23亿元,同比增长11.95%,占营业收入比例达23.40%,持续高研发投入有力推动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单片三轴陀螺的研发上取得较大进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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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性能验证结果良好,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可靠性验证,并对产品进行优化,以提升单片三轴陀螺的性能与可靠性。公司预计三轴陀螺在2026年内完成定型量产。工业级单轴陀螺已于报告期内量产并小批量发货。加速计方面,公司将继续研发细分类别,以用于形变检测,地震监测,重力仪等应用。惯性测量单元产品的研发分两个方向,一是集中全力推进高集成低成本的六轴IMU芯片的研发量产,以卡位自动驾驶、小型飞行器、无人设备及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二是配合低空经济,海洋等领域的厂商研发高性能模组及集成系统,并配合进行适航取证等验证工作,为后续这几个行业的放量做好准备。公司进一步开拓MEMS应用方向,立项研发MEMS时钟产品,以期在高性能时钟市场解决国产替代问题并占有一席之地。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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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工业级陀螺仪 | 9,910.00 | 953.86 | 7,304.07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小尺寸单轴和三轴MEMS陀螺仪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涵盖自动驾驶、无人机等 |
| 2 | 谐振式压力传感器 | 5,435.00 | 1,046.92 | 4,440.94 | 验证阶段 | 研发并量产高精度谐振式MEMS大气绝压传感器 | 国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压力及气流测量等领域 |
| 3 | 大量程绝压传感器 | 3,700.00 | 724.61 | 1,894.25 | 开发阶段 | 研发应用于工业的高精度大量程绝对压力测量 | 国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压力及气流测量等领域 |
| 4 | X轴陀螺仪36KHZ | 4,150.00 | 815.99 | 1,408.92 | 验证阶段 | 实现X轴陀螺仪带电冲击能力的提升和转工艺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高可靠、高端工业、无人系统、测量测绘等 |
| 5 | 功能安全6轴IMU | 6,450.00 | 400.69 | 4,190.63 | 开发阶段 | 汽车级功能安全6轴MEMSIMU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自动驾驶领域 |
| 6 | 高性能全角陀螺仪 | 2,790.00 | 46.45 | 403.59 | 开发阶段 | 基于目前自身软硬件条件和工艺设施基础量产MEMS全角陀螺仪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高可靠、高端工业、无人系统、测量测绘等 |
| 7 | 高精度MEMS水下组合导航系统 | 605.00 | 210.04 | 282.23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应用于水下环境的高精度MEMS惯导系统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水下无人航行器自主导航领域 |
| 8 | 导航级Z轴MEMS陀螺仪 | 4,622.00 | 2,264.77 | 3,597.30 | 开发阶段 | 量产第五代导航级Z轴MEMS陀螺仪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高可靠、高端工业、无人系统、测量测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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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工业级加速度计 | 4,500.00 | 953.80 | 2,581.08 | 验证阶段 | 研发并量产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高可靠、高端工业、无人系统、测量测绘等 |
| 10 | 超低噪声自校准FM加速度计 | 3,860.00 | 1,480.66 | 1,816.38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超低噪声自校准FM加速度计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高可靠、高端工业、无人系统、测量测绘等 |
| 11 | 高精度MEMS惯性测量单元 | 750.00 | 477.22 | 477.22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高性能、高可靠、准导航级MEMSIMU | 国际领先 | 应用于海洋、高端测绘、资源勘探领等 |
| 12 | 工业级MEMSIMU | 880.00 | 530.24 | 530.24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面向工业场景的低成本IMU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机器人、工业无人机等 |
| 13 | 高精度车规级IMU | 1,525.00 | 78.83 | 78.83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面向高阶自动驾驶的国产化高性能车规级IMU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L3+自动驾驶、无人车等 |
| 14 | 民机MEMS航姿参考系统 | 1,580.00 | 364.13 | 364.13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满足适航要求的机载惯性/多信息组合导航姿态参考系统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商业航空、EVTOL等 |
| 15 | 高性能双轴MEMS加速度计 | 1,150.00 | 23.35 | 23.35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高性能双轴MEMS加速度计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桥梁、大坝振动监测、隧道工程、轨道交通等 |
| 16 | MEMS地震检波器 | 2,130.00 | 152.35 | 152.35 | 开发阶段 | 研发并量产MEMS地震检波器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油气勘探、地震预警、国土安全监测等 |
| 合计 | / | 54,037.00 | 10,523.91 | 29,545.5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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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0 | 96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3.48 | 48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280.59 | 6,045.89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4.09 | 69.4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6 |
| 硕士研究生 | 50 |
| 本科 | 31 |
| 专科 | 13 |
| 高中及以下 |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8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7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行业经验及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经营规模等方面和行业龙头存在差距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从产品知名度以及行业影响力来看仍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根据Yole统计的数据,Honeywell、ADI等国际知名厂商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而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较小,市场份额仍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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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与国际知名厂商相比,公司目前无自建的晶圆制造产线,产线配套尚待完备,生产能力不及国际知名厂商等。公司作为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企业,如若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更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来增强产品影响力及扩大市场规模,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客户开拓风险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系新客户项目大多处于测试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较小,但随着新客户逐步导入公司的产品,部分测试项目逐步进入到试产、量产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长。若未来公司新客户导入量产的转换率低,则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业务稳定性与持续性较好,但客户集中度较高仍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顺利,或主要客户因国内外宏观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3、毛利率下降风险公司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销售议价能力强。同时,公司产品具有小型化、低重量等特点,并且借助半导体技术,实现了批量化生产,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若公司未能抓住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产品的发展趋势,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未能有效降低成本,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晶圆是公司主要的原材料,由数家国内外晶圆厂商供应,近年来晶圆厂商多次提价,若未来晶圆厂商继续提高晶圆价格,将会影响产品生产成本,从而导致公司当前毛利率水平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4、经营季节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产品为高性能惯性传感器,作为基础元器件,下游产业链较长,主要应用的高可靠领域受行业政策、项目阶段性实施及国际形势等影响较大,需求起伏明显,且公司下游客户相对较为集中,会体现为公司收入相对不稳定的情形,主营业务收入会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而相关期间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可能造成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或者第三季度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5、产品质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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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惯性传感器产品结构较为复杂、技术性能要求较高,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管控不当等情况,将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进而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环境变化风险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MEMS惯性传感器销量保持快速增长。但随着全球芯片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加之部分国家正在实施科技和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中国芯片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继续发生不利变化,如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加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全球经济下滑等,将会影响半导体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以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25年至2027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公司自2021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51100175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故2025年度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若未来与公司相关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在未来无法持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则可能因所得税税率变动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52,374.07 | 40,450.26 | 29.48 |
| 营业成本 | 7,451.55 | 6,054.57 | 23.07 |
| 销售费用 | 1,370.69 | 1,086.19 | 26.19 |
| 管理费用 | 3,145.84 | 3,048.07 | 3.21 |
| 财务费用 | -239.43 | -1,246.24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2,257.63 | 10,948.76 | 11.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01.49 | 16,653.05 | 87.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92.97 | -39,991.7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7.56 | -4,666.1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48%,主要原因系凭借产品性能领先、自主研发等优势,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市场渗透率提升,下游客户订单旺盛,且新品逐步实现量产,使公司销售收入放量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3.07%,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量不断提高,各成本构成要素均有所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6.19%,一方面系本期销售人员增加,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相应增加;另一方面当期计入销售费用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21%,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以及确认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是存放于银行的存款类资金规模减少,另一方面受整体宏观经济影响相较上年同期利率显著降低,综合两方面原因整体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95%,主要是因为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品陀螺仪和加速度计的产品性能持续不断提升;惯性测量单元方面,一是推进高集成低成本六轴IMU芯片的研发量产,二是配合新应用领域研发高性能模组及集成系统,同时,公司不断拓宽MEMS应用方向,立项研发MEMS时钟产品,以期在高性能时钟市场解决国产替代问题并占有一席之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净额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增加。
/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产品 | 52,370.51 | 7,450.79 | 85.77 | 29.50 | 23.11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MEMS陀螺仪 | 40,449.59 | 4,181.35 | 89.66 | 15.27 | -6.55 | 增加2.41个百分点 |
| MEMS加速度计 | 7,441.75 | 1,535.24 | 79.37 | 167.31 | 109.44 | 增加5.70个百分点 |
| 惯性测量单元 | 3,207.37 | 1,504.62 | 53.09 | 53.36 | 95.02 | 减少10.02个百分点 |
| 技术服务 | 1,184.76 | 194.21 | 83.61 | 180.09 | 199.11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 其他 | 87.04 | 35.37 | 59.36 | 78.51 | 347.16 | 减少24.42个百分点 |
| 合计 | 52,370.51 | 7,450.79 | 85.77 | 29.50 | 23.11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北 | 36,258.25 | 4,456.06 | 87.71 | 47.54 | 26.36 | 增加2.06个百分点 |
| 华东 | 9,593.30 | 1,508.81 | 84.27 | 119.46 | 116.99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 华南 | 2,429.65 | 448.30 | 81.55 | -65.14 | -42.87 | 减少7.19个百分点 |
| 华中 | 2,190.99 | 811.98 | 62.94 | 6.44 | 33.24 | 减少7.45个百分点 |
| 西北 | 1,339.26 | 150.51 | 88.76 | -31.92 | -59.72 | 增加7.76个百分点 |
| 西南 | 509.91 | 69.63 | 86.34 | 3.42 | 12.47 | 减少1.10个百分点 |
| 东北 | 49.15 | 5.50 | 88.81 | 1,288.42 | 1,347.37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 合计 | 52,370.51 | 7,450.79 | 85.77 | 29.50 | 23.11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 营业成本比 | 毛利率比上 |
/
| 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 直销 | 48,959.63 | 6,662.60 | 86.39 | 47.16 | 27.79 | 增加2.06个百分点 |
| 买断式经销 | 3,410.88 | 788.19 | 76.89 | -52.42 | -5.95 | 减少11.42个百分点 |
| 合计 | 52,370.51 | 7,450.79 | 85.77 | 29.50 | 23.11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行业未发生变化,仍为MEMS陀螺仪、MEMS加速度计、惯性测量单元等产品,在MEMS加速度计领域提升较为显著,量产了包括谐振式加速度计、双轴三轴加速度计等产品,完善了加速计产品线,并实现该品类销售额同比167.31%的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提升至14.21%。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惯性传感器 | 只 | 368,470.00 | 310,793.00 | 75,572.00 | 71.44 | 59.30 | 285.87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产量与收入增长的趋势保持一致;库存量较上年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为在手订单备货。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 陀螺仪 | 客户P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 27,000.00 | 17,120.00 | 17,120.00 | 9,880.00 | 是 | 不适用 |
| 陀螺仪和加速度计产品 | 客户P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 16,375.00 | 16,375.00 | 16,375.00 | - | 是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惯性传感器 | 直接材料 | 4,446.87 | 59.68 | 3,416.37 | 56.45 | 30.16 | |
| 直接人工 | 1,416.44 | 19.01 | 1,036.48 | 17.13 | 36.66 | ||
| 制造费用 | 1,358.54 | 18.23 | 1,198.49 | 19.80 | 13.35 | ||
| 封装费 | 228.94 | 3.07 | 400.64 | 6.62 | -42.86 | ||
| 合计 | 7,450.79 | 100.00 | 6,051.98 | 100.00 | 23.11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成本构成结构方面,直接材料占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封装费降低主要系报告期内委外封装产品数量占比降低,公司自有封装产线数量占比上升,进而影响直接人工占比的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3,338.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2.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489.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48%。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31,923.80 | 60.95 | 否 |
| 2 | 第二名 | 5,489.76 | 10.48 | 是 |
| 3 | 第三名 | 2,573.84 | 4.91 | 否 |
| 4 | 第四名 | 2,083.99 | 3.98 | 否 |
| 5 | 第五名 | 1,266.62 | 2.42 | 否 |
| 合计 | / | 43,338.01 | 82.74 |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销售额31,923.8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60.95%,主要是其自身需求增加;其中第三名为新进入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730.3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5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643.9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35%。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5,180.62 | 32.61 | 否 |
| 2 | 第二名 | 3,100.92 | 19.52 | 否 |
| 3 | 第三名 | 949.99 | 5.98 | 是 |
| 4 | 第四名 | 804.82 | 5.07 | 否 |
| 5 | 第五名 | 693.95 | 4.37 | 是 |
| 合计 | / | 10,730.30 | 67.5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第四名为新进入的前五大供应商,其余均为原有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销售费用 | 1,370.69 | 1,086.19 | 26.19 | |
| 管理费用 | 3,145.84 | 3,048.07 | 3.21 | |
| 财务费用 | -239.43 | -1,246.24 | 不适用 | |
| 研发费用 | 12,257.63 | 10,948.76 | 11.95 | |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6.19%,一方面系本期销售人员增加,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相应增加;另一方面当期计入销售费用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 ||||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21%,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以及确认股权激 | ||||
/
| 励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是存放于银行的存款类资金规模减少,另一方面受整体宏观经济影响相较上年同期利率显著降低,综合两方面原因整体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 |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95%,主要是因为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报告期内,现有公司产品陀螺仪和加速度计的产品性能持续不断提升;惯性测量单元方面,一是推进高集成低成本六轴IMU芯片的研发量产,二是配合新应用领域研发高性能模组及集成系统,同时,公司不断拓宽MEMS应用方向,立项研发MEMS时钟产品,以期在高性能时钟市场解决国产替代问题并占有一席之地。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01.49 | 16,653.05 | 87.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92.97 | -39,991.7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7.56 | -4,666.1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净额小于上年同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增加。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853.40 | 45.74 | 55,132.80 | 23.14 | 115.58 | 主要是本期末购买低风险理财规模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6,923.00 | 2.66 | 12,515.96 | 5.25 | -44.69 | 主要是报告期末在手商业汇票减少所致 |
| 存货 | 16,775.91 | 6.46 | 9,164.24 | 3.85 | 83.06 | 主要是原材料、半成品 |
/
| 与库存商品的增长所致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68 | 0.03 | 51,036.05 | 21.42 | -99.85 | 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6.96 | 0.08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投资参股公司导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44 | 0.04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公司认定为国家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6年为自获利年度的第六年,按照预期转回期间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2.01 | 0.45 | 558.72 | 0.23 | 109.77 | 主要是本期大额预付资产款和掩模版采购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988.56 | 0.38 | 525.29 | 0.22 | 88.19 | 主要是应付材料款的增加 |
| 合同负债 | 137.53 | 0.05 | 66.05 | 0.03 | 108.22 | 主要是预收货款的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82.48 | 0.03 | 58.15 | 0.02 | 41.84 | 主要是备用金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88 | 0.01 | 588.59 | 0.25 | -96.96 | 主要是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 |
| 长期应付款 | 114.93 | 0.04 | 405.06 | 0.17 | -71.63 | 主要是国拨专项应付款减少所致 |
| 递延收益 | 1,415.54 | 0.54 | 368.33 | 0.15 | 284.31 | 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 |
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12(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4%。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750,000.00 | - | 1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551,327,997.87 | 9,906,016.73 | 6,039,300,000.00 | 5,412,000,000.00 | 1,188,534,014.60 | |||
| 合计 | 551,327,997.87 | 9,906,016.73 | 6,039,300,000.00 | 5,412,000,000.00 | 1,188,534,014.6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 | 13,822.62 | 4,170.83 | 10,652.12 | 13.84 | 13.84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家庄市 | 2,500.00 | 1,805.10 | 1,111.33 | 891.72 | -185.07 | -184.75 |
| MovingStarLimited | 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00万港币 | 1.12 | 1.12 | - | -1.05 | -1.0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立公司直接持股23% | 报告期内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为-36.04万元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三)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公司致力于成为高性能MEMS传感器行业的引领者,并不断推广MEMS传感器在多领域的应用。公司坚持国际先进的产品定位,贯彻自主创新、大胆进取、引领尖端的技术研发方针,以产业化、工程化为研究目标,利用目前在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方面的优势,服务于高端工业、无人系统、高可靠等领域,研发出多品类工业级、车规级MEMS惯性器件,服务于智能制造、自动驾驶汽车等领域。公司不断开拓产品线、提升产品性能和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持续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成为高性能MEMS传感器行业领导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加强研发投入,构建核心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与设计,公司2025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11.95%,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40%,公司仍将持续投入相关技术研究,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MEMS惯性传感器领域的领先优势。
2、注重技术转化,实现产品产业化生产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研发过程中注重研发技术的转化利用,将相应的核心技术应用到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产品的量产中,使得研发技术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
3、加强员工激励,防止人才流失公司将创新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业绩考核成绩突出、在研发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激励公司研发人员调动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激发研发团队的创新热情。同时,公司向华亚平、张晰泊、顾浩琦等核心技术人员及多名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通过研发奖励和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将研发创新、公司长期发展与研发人员利益有效结合,调动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保障了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1、股东与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聘请律师列席股东会并对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各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撑体系。
3、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4、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网络提问、来电和咨询,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陈丙根 | 董事长 | 男 | 54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 华亚平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0 | 2020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6,400,000 | 4,800,000 | -1,600,000 | 减持 | 178.30 | 否 |
| 林明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0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4,800,000 | 3,600,000 | -1,200,000 | 减持 | 251.32 | 否 |
| 张晰泊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125,400 | 125,400 | 股权激励归属 | 224.80 | 否 |
| 胡智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0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93,120 | 93,120 | 股权激励归属 | 179.59 | 否 |
| 申晓侠 | 董事 | 女 | 53 | 2023年2月1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 | 是 |
| 吕昕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1年1月14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0 | 否 |
| 俞高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4年12月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10 | 否 |
| 赵阳 | 独立董事 | 男 | 39 | 2025年7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23 | 否 |
/
| 李尧琦(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21年1月14日 | 2025年7月25日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
| 白若雪 | 财务总监 | 女 | 42 | 2020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15,480 | 30,960 | 15,480 | 股权激励归属 | 127.62 | 否 |
| 顾浩琦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1年2月4日 | -- | 24,014 | 21,990 | -2,024 | 股权激励归属、二级市场买卖 | 102.1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1,239,494 | 8,671,470 | -2,568,024 | / | 1,099.09 | / |
注:上表中与“持股数”相关均为直接持股数量。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陈丙根 | 2016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副所长;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党委书记、常务副所长;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院长、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所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2023年10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长。 |
| 华亚平 | 1987年7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工程师;1996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深迪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技术顾问;2012年10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
| 林明 | 2002年8月至2008年9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世通华纳传媒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9年5月,历任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芯动有限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芯动有限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张晰泊 | 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天津中晶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模拟电路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昆天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深模拟电路工程师;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模拟电路工程师;2012年7月至今,历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模拟设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
| 胡智勇 | 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2年11月至今,历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销售市场总监、监事、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董事。 |
| 申晓侠 | 1993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副部长、部长;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总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副总会计师;2021年11月至今,任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 |
/
| 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2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董事。 | |
| 吕昕 | 1982年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1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
| 俞高 | 201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浙江铭众生物医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
| 赵阳 | 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助理教授;2018年9月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副院长。2025年7月至今,任芯动联科独立董事。 |
| 白若雪 | 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企业风险咨询服务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明信(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芯动联科财务总监。 |
| 顾浩琦 | 2004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测试总监。2013年2月至今,任芯动有限/芯动联科测试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上述人员林明、张晰泊、胡智勇、顾浩琦通过徐州芯思(曾用名:南京芯思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陈丙根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6年12月 | / |
| 申晓侠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1年11月 | / |
| 李尧琦(离任) |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6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华亚平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分公司负责人 | 2020年3月 | / |
| 陈丙根 | 安徽北方华鑫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4年3月 | 2025年4月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四研究所 | 法定代表人 | 2021年4月 | / |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四研究所苏州研发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2021年4月 | / | |
| 林明 | 徐州芯思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京芯思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3月 | /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8月 | / | |
| 张晰泊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 | / |
| 胡智勇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1月 | / |
| MovingStarLimited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
| 申晓侠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1年11月 | / |
|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 总会计师 | 2021年11月 | / | |
| 西安长远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 | |
| 西安雷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 |
/
| 深圳市中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5月 | / | |
| 李尧琦(离任) |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4年8月 | / |
| 上海方正韩投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9年8月 | / | |
| 深圳市和生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清算组负责人 | 2017年8月 | 2025年2月 | |
| 上海鹰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8年1月 | / | |
| 上海寰拓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5月 | 2024年1月 | |
| 铜陵和生鼎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3年4月 | / | |
| 铜陵垣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3月 | / | |
| 北京学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
| 麻城市和生高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 |
| 杭州微纳核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 | |
| 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月 | / | |
| 丹江口和生高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2025年2月 | |
|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负责人 | 2025年3月 | / | |
| 吕昕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工程系 | 教授 | 2023年9月 | / |
| 江苏悠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4月 | / | |
| 俞高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2017年8月 | / |
| 上海威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2月 | / | |
|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2月 | / | |
| 赵阳 | 中央财经大学 | 助理教授、副教授、副院长 | 2018年9月 | / |
| 大富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7月 | / | |
| 白若雪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8月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和实施方案,其中董事薪酬需要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5年3月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高管绩效考核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2025年薪酬调整及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完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996.96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505.23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考核情况;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获得相应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有效执行并完成。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无递延支付安排。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无止付追索情况。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李尧琦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赵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陈丙根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华亚平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林明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 张晰泊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 胡智勇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 申晓侠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 吕昕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 李尧琦(离任)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2 |
| 赵阳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 俞高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俞高、赵阳、吕昕、李尧琦(离任) |
| 提名委员会 | 吕昕、赵阳、申晓侠、李尧琦(离任)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阳、俞高、林明、李尧琦(离任) |
| 战略委员会 | 陈丙根、华亚平、吕昕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2月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 | 无 |
/
| 11日 | 全票通过 | ||
| 2025年3月4日 |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4月11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8月8日 |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10月21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7月7日 |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4日 | 1.《关于2024年公司高管绩效考核的议案》;2.《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高管2025年薪酬调整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8月8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9月5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10月21日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 其他履行 |
/
| 建议 | 职责情况 | ||
| 2025年3月4日 | 1.《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 2025年8月8日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6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4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3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95 |
| 销售人员 | 10 |
| 技术人员 | 100 |
| 财务人员 | 8 |
| 行政人员 | 17 |
| 合计 | 23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 | 8 |
| 硕士研究生 | 63 |
| 本科 | 89 |
| 专科 | 60 |
| 高中及以下 | 10 |
| 合计 | 23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董事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任期内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福利,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重员工专业技能的提升,为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针对不同岗位专业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资源,实行多种形式的人才培训机制;根据实际培训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以保障员工培训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公司根据各类质量体系、功能安全、产品体系中的要求对相应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等均作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执行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606,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735,833.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39%。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739,0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57,380.29元(含税),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1,969,023.2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20%。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48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945.74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341.08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60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945.74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60 |
注:除上表利润分配预案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511,642.96元(含税)。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1,969,023.2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20%。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341.08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60,324.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8,690.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8,690.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3,032.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24.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31,226.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5.07 |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342,100 | 0.83 | 103 | 44.78 | 26.232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200,000 | 0.80 | 129 | 56.09 | 56.89 |
注: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267.3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预留部分授予66.8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
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295.7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24.23万股。
③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员工总数;标的股票数量占比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34.21 | / | 111.7746 | 113.2656 | 26.232 | 334.21 | 172.9056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295.77 | / | / | 56.89 | 295.77 | /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0% | 1,738.60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80% | 1,007.90 |
| 合计 | / | 2,746.50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033、2025-039)。 |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
|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56.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55、202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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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林明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7,700 | 0 | 26.232 | 47,310 | 0 | 283,600 | 66.11 |
| 125,900 | 56.89 | 0 | 0 | |||||
| 张晰泊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9,000 | 0 | 26.232 | 125,400 | 125,400 | 376,500 | 66.11 |
| 167,500 | 56.89 | 0 | 0 | |||||
| 胡智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155,200 | 0 | 26.232 | 93,120 | 93,120 | 270,700 | 66.11 |
| 115,500 | 56.89 | 0 | 0 | |||||
| 华亚平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56,800 | 0 | 26.232 | 47,040 | 0 | 290,100 | 66.11 |
| 133,300 | 56.89 | 0 | 0 | |||||
| 白若 | 财务总 | 51,600 | 0 | 26.232 | 15,480 | 15,480 | 111,200 | 66.11 |
/
| 雪 | 监 | 59,600 | 56.89 | 0 | 0 | |||
| 顾浩琦 | 核心技术人员 | 73,300 | 0 | 26.232 | 21,990 | 21,990 | 133,400 | 66.11 |
| 60,100 | 56.89 | 0 | 0 | |||||
| 合计 | / | 803,600 | 661,900 | / | 350,340 | 255,990 | 1,465,500 | / |
注: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26.232元/股,2025年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56.89元/股。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和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了企业决策效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确保内控机制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各子公司运营正常,未出现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形。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相关事项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坚守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致力于构建合规、和谐的运营环境。公司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提升企业价值。公司坚持持续探索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硅基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测试与销售,掌握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并实现稳定量产的厂商,拥有多年MEMS惯性传感器芯片设计、MEMS工艺方案开发、封装与测试等主要环节的行业经验。公司高性能MEMS陀螺仪核心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实现了批量化应用。公司专注于从事产品的研发,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夯实技术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力争推出更高性能、高集成、低成本的产品,以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广泛应用于更多下游行业,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同时推动公司的持续领先地位,力求对社会、环境做出有益的贡献。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视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行业内企业展开合作,共同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向善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科技伦理规范,确保在MEMS传感
器领域的研发活动符合伦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违反科技伦理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处罚。同时,公司会定期开展培训,增强员工伦理意识,并通过科普宣传积极推动科技伦理的普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为做好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作,公司完成了信息系统边界防护工作。公司安装部署高效、安全的防火墙设备,通过访问策略和阻断策略对通过边界双向流量进行网络侧过滤,阻止不明身份黑客对信息系统的访问;同时,公司还完成了桌面终端域部署,通过策略集中管控公司PC终端,完成部署防病毒服务器下发防病毒策略,为PC终端安装杀毒客户端定期自动从防病毒服务器更新防病毒库。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救助人数(人) | 0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内部决策与经营机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
/
东披露信息。同时,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让员工享受正规的社会保障待遇,按照合同签订时间按时发放工资,不拖欠员工工资,正常享受各类法定节假日;注重员工个人成长,加强教育培训,积极为员工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关爱员工,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人文环境,建立和谐人文的良好劳动关系;激励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扬民主,保障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和发展权。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01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43.91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102.04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74 |
注:1、上述持股情况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间接通过徐州芯思(曾用名:南京芯思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含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不包括员工通过二级市场持股的情况,不包含员工参与首发战略配售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一”;
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完成首次授予但暂未归属,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一”。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供应链体系建设,搭建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尊重并维护客户、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杜绝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坚持“发展源于创新,生存立于质量”的理念,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及客户要求,建立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全面、全程质量管理。公司目前已经通过多项质量体系认证,拥有完善体系架构和管理流程。
/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由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在研发环节,公司涉及核心技术信息加以物理隔离,杜绝因保密意识不强而遭受的不必要损失,并在研发完成后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以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影响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成立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支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党员大会,会上宣读上级批复,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会议强调了党员的义务与纪律,支部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将支部建设成为培养青年人才、挖掘后备力量的重要阵地。(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参加了2024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参加了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numems.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积极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三次业绩说明会。公司通过组织线上业绩交流会以及线下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强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建立起顺畅高效的沟通渠道,尤其是针对中小投资者使用较多的e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热线,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对e互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复、对投资者热线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将公司的业务、产品、技术等方面用平实的语言进行说明,让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内在价值以及相关业务内在逻辑。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内容,尽可能全方位的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所有应披露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促使管理层听取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了解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均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并投票。(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金晓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MEMSLink和海南芯动 |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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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后,若本人/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发行人上市后,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本单位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宣佩琦及毛敏耀 |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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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
| 股份限售 | 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华亚平、张晰泊 |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有关股份限售: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有关减持: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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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除上述承诺外,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此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的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股份 | 直接和/或间 |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2022年6 | 是 | 有关股份 | 是 | 不适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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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售 |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明、胡智勇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的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因公司 | 月17日 | 限售: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有关减持:长期有效 |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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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顾浩琦 |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有关股份限售: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有关减持: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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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金晓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MEMSLink和海南芯动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本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人/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本公司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本公司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2年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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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宣佩琦及毛敏耀 |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 月17日 | 用 | |||||
| 其他 | 原5%以上股东北方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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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维护本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额条件及责任主体(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 2022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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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虽然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第三选择为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方式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票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份稳定措施义务仅限一次。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已了解并知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全部内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其他 | 公司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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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0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将按回购计划实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回购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司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民法律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承诺函对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罚或处理决定。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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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 ||||||||
| 其他 | 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2022年6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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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月17日 | 用 | ||||||
| 其他 | 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坚持自主研发、完善公司产品与服务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走自主技术产品研发之路。自成立以来,公司在高性能MEMS惯性传感器领域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公司计划通过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产品线、提升产品性能和拓宽产品应用领域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从而巩固和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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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晓冬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③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⑤如果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⑥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⑦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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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晓冬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③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 其他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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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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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0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将按回购计划实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回购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司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民法律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承诺函对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处罚或处理决定。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依法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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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1)若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可以由公司直接或申请红利发放机构扣划本人直接或间接应分得的红利作为赔偿金;(2)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全部股票采取限售措施直至赔偿责任依法履行完毕;(3)公司依据本承诺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直接卖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或申请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冻结并拍卖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用以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本人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不冲抵本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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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单方面义务,且不得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金晓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MEMSLink和海南芯动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3、若本人/本公司可控制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4、本人/本公司将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5、本人/本公司保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发行人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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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6、本人/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对所控制的企业、组织、经济实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7、如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宣佩琦及毛敏耀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任职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2、作为发行人股东,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亦不会采取参股、联营、合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任职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5、本人保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发行人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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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原5%以上股东北方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3、若本公司可控制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4、本公司将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5、本公司保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发行人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6、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对所控制的企业、组织、经济实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7、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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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1)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公司未能按照已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逾期后30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③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④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持股改正情况。(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①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③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人/本公司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本公司对投资者的赔偿。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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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应支付给该等人员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其对投资者的赔偿。 |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金晓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MEMSLink和海南芯动的承诺 | 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真实、完整、详尽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股份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3、对于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股份公司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4、对于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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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5、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股份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股份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股份公司进行交易,亦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6、为保证股份公司的独立运作,本人/本公司承诺在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关联方与股份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会以向股份公司拆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采取由股份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股份公司资金,本人/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8、本承诺书自本人/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本公司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对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赔偿责任。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宣佩琦及毛敏耀 | 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本人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以下统称“本人及其关联方”)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真实、完整、详尽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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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对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赔偿责任。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5%以上股东北方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 | 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真实、完整、详尽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股份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3、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4、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5、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对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股份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股份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股份公司进行交易,亦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6、为保证股份公司的独立运作,本公司承诺在作为股份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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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关联方与股份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以向股份公司拆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采取由股份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股份公司资金,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8、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对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赔偿责任。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真实、完整、详尽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股份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3、对于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股份公司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4、对于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5、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所属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 | 2022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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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6、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协议,且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等法律法规对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人员的要求;4、激励对象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担保等情形。 | 2023年10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被激励对象 | 承诺如下:1、本人已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协议,为公司正式员工;2、本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人员的要求,不存在下列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 2023年10月26日 | 是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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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属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7)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8)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9)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10)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监事职务;(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12)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本人拟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公司为本人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担保等情形。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协议,且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等法律法规对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人员的要求;4、激励对象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担保等情形。 | 2025年8月1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被激励对象 | 承诺如下:1、本人已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协议,为公司正式员工; | 2025年8月21日 | 是 | 2025年8月21日至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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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人员的要求,不存在下列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属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7)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8)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9)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10)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监事职务;(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12)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本人拟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公司为本人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担保等情形。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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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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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金刚锋、胡少帅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金刚锋(2年)、胡少帅(1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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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对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做出了具体预计,报告期内进展情况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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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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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16,377.67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730 | 20251219 | 持有到期随时可赎回 | 银行 | 否 | 4,73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51211 | 持有到期随时可赎回 | 银行 | 否 | 3,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 | 20251110 | 持有到期随时可赎回 | 银行 | 否 | 4,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51030 | 持有到期随时可赎回 | 银行 | 否 | 3,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6,000 | 20250925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6,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 | 低风险 | 3,000 | 20250723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品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50709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50703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50605 | 20260304 | 银行 | 否 | 5,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50605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 | 20250227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4,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 | 20250207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2,00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100 | 20241220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2,1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 | 20241113 | 季度开放 | 银行 | 否 | 4,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 | 20241016 | 月度开放 | 银行 | 否 | 2,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40912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100 | 20240903 | 季度开放 | 银行 | 否 | 2,100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40703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447.67 | 20240306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1,447.67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40307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40108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 | 20231114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1,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30828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 | 20230403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1,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 | 20230227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30224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3,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 | 20220104 | 季度开放 | 银行 | 否 | 3,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 | 20210511 | 半年度开放 | 银行 | 否 | 2,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 | 20251229 | 20260126 | 银行 | 否 | 4,0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 | 20251229 | 20260126 | 银行 | 否 | 5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8,500 | 20251226 | 20260326 | 银行 | 否 | 8,500 |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 | 20251226 | 20260326 | 银行 | 否 | 1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签订了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5-016),报告期内合同履行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2(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7日 | 147,631.54 | 135,435.90 | 100,000.00 | 35,435.90 | 59,223.90 | 9,075.05 | 43.73 | 25.61 | 25,446.06 | 18.79 | 16,823.81 |
| 合计 | / | 147,631.54 | 135,435.90 | 100,000.00 | 35,435.90 | 59,223.90 | 9,075.05 | / | / | 25,446.06 | / | 16,823.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调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延长“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上述事项于2025年9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2,979.75 | 3,582.08 | 9,234.60 | 40.19 | 2028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4,661.33 | 2,835.77 | 7,310.50 | 49.86 | 2028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7,967.21 | 1,245.57 | 3,049.70 | 38.28 | 2028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3,044.62 | 746.25 | 4,257.06 | 32.63 | 2028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6,823.81 | 575.61 | 575.61 | 3.42 | 2030年8月31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 | 补充流动 | 补流还 | 是 | 否 | 24,523.28 | 7,385.74 | 25,721.38 | 104.89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公开发行股票 | 资金 | 贷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0,600.00 | 9,075.05 | 9,075.05 | 85.6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剩余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4,835.9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35,435.90 | 25,446.06 | 59,223.90 | / | / | / | / | / | / | / |
注1: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同时,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考虑,公司适度调整原有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等,并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2: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同时,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考虑,公司适度调整原有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等,并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3: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同时,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的不确定性及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和核心技术的有序开发,确保研发投入与市场需求保持动态平衡,公司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和金额,将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4: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受限于整体宏观环境的增速放缓,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增加,按原计划投资存在短期内实际收益难以匹配投入成本的可能性,公司结合市场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切实需求,基于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适度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和金额,将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超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0,600.00 | 9,075.05 | 85.61 | |
| 剩余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24,835.90 | - | - | |
| 合计 | / | 35,435.90 | 9,075.05 | /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注7]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8月19日 | 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 22,979.75 | 8,109.89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注1 | 注6 | |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8月19日 | 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 14,661.33 | 6,060.47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注2 | 注6 | |
| 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 | 2025年8月19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5,669.52 | 2,520.44 | 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 | 注3 | 注6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2025年8月19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2,166.12 | 4,127.00 |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注4 | 注6 | |
| 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5年8月19日 | 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 | 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注5 | 注6 |
注1: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高性能MEMS陀螺仪具有一种产品一种工艺的特点,其生产工艺和封装工艺都需要根据具体产品进行设计和调试。这种特性导致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针对各类技术问题研发专项解决方案,从而增加了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投入。公司在不改变本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减,“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费用”调增,并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2: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基于该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方式的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该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将调减的“场地购置与装修”费用后续调整用于增加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投入,并将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3: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的不确定性及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和核心技术的有序开发,确保研发投入与市场需求保持动态平衡,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减7,702.31万元,并适度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注4: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根据市场需求完成了部分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部分封装测试产能也已经达到量产规模,但受限于整体宏观环境的增速放缓,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增加,按原计划投资存在短期内实际收益难以匹配投入成本的可能性。公司对投资总额调减9,121.50万元,并适度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将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
注5: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将“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调减7,702.31万元和“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9,121.5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16,823.81万元将用于“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6: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于2025年9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注7: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3年7月28日 | 12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4年7月27日 | 否 | |
| 2024年7月26日 | 110,000.00 | 2024年7月26日 | 2025年7月25日 | 否 | |
| 2025年7月29日 | 90,000.00 | 2025年7月29日 | 2026年7月28日 | 23,000.00 | 否 |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
/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芯动联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芯动联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3,728,400 | 38.37 | -2,208,400 | -2,208,400 | 151,520,000 | 37.72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208,400 | 0.55 | -2,208,400 | -2,208,400 | 0 | 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720,000 | 17.65 | 70,720,000 | 17.60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3,920,000 | 13.46 | 53,920,000 | 13.42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800,000 | 4.19 | 16,800,000 | 4.18 | |||||
| 4、外资持股 | 80,800,000 | 20.17 | 80,800,000 | 20.11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80,800,000 | 20.17 | 80,800,000 | 20.11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6,878,000 | 61.63 | 1,132,656 | 2,208,400 | 3,341,056 | 250,219,056 | 62.28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6,878,000 | 61.63 | 1,132,656 | 2,208,400 | 3,341,056 | 250,219,056 | 62.28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400,606,400 | 100.00 | 1,132,656 | 0 | 1,132,656 | 401,739,056 | 100.00 |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数量为109,260股,本次归属股份于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5年5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208,400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数量为1,023,396股,本次归属股份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5年度的每股净资产指标会被摊薄,但由于公司规模增长,盈利增加,每股净资产指标同比仍增长,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2,208,400 | 2,208,4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 | 2025年6月30日 |
| 合计 | 2,208,400 | 2,208,400 | 0 | 0 |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5年4月28日 | 26.612元/股 | 109,260 | 2025年5月7日 | 109,260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5年11月12日 | 26.232元/股 | 1,023,396 | 2025年11月18 | 1,023,396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109,260股,于2025年5月7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40,060.64万股变更为40,071.566万股。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1,023,396股,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40,071.566万股变更为40,173.9056万股。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109,260股,于2025年5月7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40,060.64万股变更为40,071.566万股;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1,023,396股,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40,071.566万股变更为40,173.9056万股。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38,218.58万元,负债总额为6,355.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59,859.62万元,负债总额为6,980.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9%。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08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83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 (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MEMSLinkCorporation | 0 | 80,800,000 | 20.11 | 80,800,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03,578 | 53,996,422 | 13.4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海南芯动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0 | 53,920,000 | 13.42 | 53,92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宣佩琦 | 0 | 11,520,000 | 2.87 | 11,52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35,528 | 10,957,472 | 2.7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国兵晟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晟乾成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997,256 | 1.99 | 0 | 无 | 0 | 其他 |
| 金晓冬 | 0 | 5,280,000 | 1.31 | 5,28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华亚平 | -1,600,000 | 4,800,000 | 1.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自动化控 | -5,000,191 | 4,575,809 | 1.14 | 0 | 无 | 0 | 国有 |
/
| 制设备研究所 | 法人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10,819 | 4,565,035 | 1.14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53,996,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96,422 | ||||||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957,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7,472 | ||||||
| 北京国兵晟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晟乾成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7,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7,256 | ||||||
| 华亚平 | 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 | ||||||
| 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 | 4,575,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5,809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65,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5,035 | ||||||
| 林明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893,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3,967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34,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4,574 | ||||||
| 倪子涵 | 2,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0,0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MEMSLink、海南芯动、宣佩琦、金晓冬为一致行动关系;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一致行动关系;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 ||||
/
| 份数量 | |||||
| 1 | MEMSLinkCorporation | 80,800,000 | 2026年6月30日 | 0 | 上市之后36个月限售 |
| 2 | 海南芯动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3,920,000 | 2026年6月30日 | 0 | 上市之后36个月限售 |
| 3 | 宣佩琦 | 11,520,000 | 2026年6月30日 | 0 | 上市之后36个月限售 |
| 4 | 金晓冬 | 5,280,000 | 2026年6月30日 | 0 | 上市之后36个月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MEMSLinkCorporation、海南芯动、宣佩琦、金晓冬为一致行动关系。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220.84 | 2025年6月30日 | -220.84 | 0 |
注:增减变动系转融通出借股份归还所致。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大股东MEMSLinkCorporation、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芯动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30%,不存在直接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金晓冬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创始人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晓冬,宣佩琦、毛敏耀为金晓冬的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MEMSLinkCorporation | 毛敏耀 | 2010年1月4日 | MC-235392 | 5万美元 | 技术咨询服务 |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陈丙根 | 2012年8月14日 | 91340300051491372X | 10,00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 海南芯动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田莉 | 2012年2月15日 | 911101085906595092 | 20,000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1427号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芯动联科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芯动联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 (一)收入确认 | |
| 芯动联科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MEMS陀螺仪和加速度计的销售以及提供MEMS惯性传感器相关的技术服务。2025年度,芯动联科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2,374.07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芯动联科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芯动联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领域所使用的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及技术开发合同,识别与商品和服务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技术开发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签收凭据、验收报告等;(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销售额实施独立函证;(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发货单、客户签收单、验收报告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7)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销售业务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销售模式、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关注主要客户销售变化趋势原因,报告期新增或减少主要客户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 (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应收票据”及(四)“应收账款”所述,202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合计42,428.42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3,113.98万元。公司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 | 我们针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3)对于单独计提的减值准备,了解管理层识别已减值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判断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 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另外,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计提的合理性;(5)结合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确认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分析回函情况和差异,判断是否存在大额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纠纷或者存在明显减值迹象;(6)抽样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
四、其他信息芯动联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芯动联科公司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芯动联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芯动联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芯动联科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芯动联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芯动联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芯动联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芯动联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金刚锋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少帅
报告日期:
2026年
月
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88,534,014.60 | 551,327,997.8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69,230,042.22 | 125,159,634.44 |
| 应收账款 | 七、5 | 323,914,347.36 | 308,635,432.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23,030,859.51 | 22,569,534.1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28,338.05 | 2,279,135.5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67,759,108.48 | 91,642,355.4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46,825.29 | 510,360,486.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55,778,207.01 | 2,245,173,545.0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169,627.4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3,843,757.79 | 33,328,983.74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618,659.19 | 20,598,203.79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3,850,167.84 | 50,851,342.5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0,461,280.26 | 26,646,522.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154,438.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720,093.37 | 5,587,198.7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818,024.65 | 137,012,251.65 | |
| 资产总计 | 2,598,596,231.66 | 2,382,185,796.7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9,885,642.70 | 5,252,899.86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75,309.74 | 660,532.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858,377.70 | 15,279,781.88 |
| 应交税费 | 七、40 | 5,698,037.90 | 7,768,459.90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24,759.08 | 581,471.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865,710.21 | 9,308,771.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78,790.27 | 5,885,869.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686,627.60 | 44,737,786.54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813,683.97 | 11,083,190.83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149,329.64 | 4,050,634.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155,433.23 | 3,683,333.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118,446.84 | 18,817,158.10 | |
| 负债合计 | 69,805,074.44 | 63,554,944.6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1,739,056.00 | 400,606,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445,168,438.55 | 1,387,303,831.8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24.14 | -1,002.34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94,138,461.42 | 63,633,651.2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87,746,525.39 | 467,087,971.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28,791,157.22 | 2,318,630,852.1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28,791,157.22 | 2,318,630,852.1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98,596,231.66 | 2,382,185,796.74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89,851,827.43 | 552,632,632.5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8,532,589.94 | 551,327,997.8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9,230,042.22 | 125,159,634.44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24,458,497.62 | 308,489,371.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22,991,699.32 | 22,513,693.10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3,305,969.75 | 48,914,927.2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62,266,536.96 | 89,007,853.6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395.58 | 509,403,101.08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90,753,558.82 | 2,207,449,211.4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0,503,637.29 | 45,820,330.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9,240,058.77 | 27,537,172.95 |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9,594,596.37 | 8,180,000.80 | |
| 无形资产 | 42,773,699.39 | 49,640,075.96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83,565.53 | 25,690,435.8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4,438.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20,093.37 | 5,587,198.72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770,089.46 | 162,455,215.23 | |
| 资产总计 | 2,585,523,648.28 | 2,369,904,426.65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235,383.43 | 4,909,078.55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375,309.74 | 660,532.7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88,189.07 | 3,304,604.09 | |
| 应交税费 | 3,846,654.81 | 6,187,698.05 | |
| 其他应付款 | 274,370.94 | 284,813.7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66,704.09 | 2,908,235.1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8,790.27 | 5,885,869.2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465,402.35 | 24,140,831.59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6,461,130.82 | 5,535,163.82 | |
| 长期应付款 | 1,149,329.64 | 4,050,634.00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4,155,433.23 | 3,683,333.27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765,893.69 | 13,269,131.09 | |
| 负债合计 | 41,231,296.04 | 37,409,962.6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1,739,056.00 | 400,606,4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445,168,438.55 | 1,387,303,831.86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94,138,461.42 | 63,633,651.21 | |
| 未分配利润 | 603,246,396.27 | 480,950,580.9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44,292,352.24 | 2,332,494,463.9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85,523,648.28 | 2,369,904,426.65 |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523,740,685.28 | 404,502,604.08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23,740,685.28 | 404,502,604.08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6,258,570.28 | 202,957,053.1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4,515,517.95 | 60,545,678.6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395,747.44 | 4,043,498.03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706,900.61 | 10,861,932.95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458,449.06 | 30,480,701.11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2,576,279.43 | 109,487,606.3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94,324.21 | -12,462,363.84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9,920.96 | 982,036.95 | |
| 利息收入 | 3,668,796.79 | 13,750,990.79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893,942.44 | 7,280,068.0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12,537,358.73 | 11,811,628.61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0,372.5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906,016.73 | 7,291,802.7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66,689.16 | -5,252,978.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2,224.27 | 130,325.3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3,644,968.01 | 222,806,397.30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221.24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91,787.20 | 633,000.0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2,256,402.05 | 222,173,397.2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54,438.74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410,840.79 | 222,173,397.2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410,840.79 | 222,173,397.2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410,840.79 | 222,173,397.2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1.80 | 380.94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1.80 | 380.94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1.80 | 380.94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1.80 | 380.94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3,410,518.99 | 222,173,778.20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3,410,518.99 | 222,173,778.20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6 | 0.56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55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18,342,994.62 | 399,962,034.12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8,845,746.77 | 57,425,873.48 |
| 税金及附加 | 5,736,984.91 | 3,570,289.83 | |
| 销售费用 | 1,658,748.90 | 1,173,638.92 | |
| 管理费用 | 14,650,355.40 | 13,883,975.98 | |
| 研发费用 | 150,044,432.34 | 127,876,704.15 | |
| 财务费用 | -2,708,985.26 | -11,934,089.2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7,637.60 | 378,610.26 | |
| 利息收入 | 3,599,167.29 | 12,617,180.89 | |
| 加:其他收益 | 4,618,201.08 | 7,152,181.43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632,943.65 | 10,942,592.9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0,372.5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04,592.07 | 7,291,802.72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1,078,222.03 | -5,177,689.44 |
/
| 填列)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2,224.27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5,285,450.60 | 228,174,528.6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91,787.20 | 633,000.0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3,893,663.40 | 227,541,528.62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54,438.74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048,102.14 | 227,541,528.62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048,102.14 | 227,541,528.62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5,048,102.14 | 227,541,528.62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6,012,643.17 | 376,692,659.6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568,388.15 | 16,503,114.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9,581,031.32 | 393,195,774.1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154,946.38 | 61,365,865.4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046,602.76 | 92,274,658.2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130,387.85 | 34,247,313.3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234,159.54 | 38,777,388.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566,096.53 | 226,665,225.6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014,934.79 | 166,530,548.44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0,000,000.00 | 5,098,523,26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48,842.38 | 15,800,795.2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5.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99,049,817.38 | 5,114,324,055.28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929,529.35 | 38,241,752.47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2,050,000.00 | 5,476,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31,979,529.35 | 5,514,241,752.4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929,711.97 | -399,917,697.1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53,350.99 | 15,871,396.8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53,350.99 | 15,871,396.8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2,247,476.56 | 51,201,280.0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881,507.55 | 11,332,007.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128,984.11 | 62,533,287.2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75,633.12 | -46,661,890.4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3,886.67 | -285,862.4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235,703.03 | -280,334,901.63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3,198,968.47 | 913,533,870.1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8,811,921.03 | 371,550,234.78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32,240.49 | 14,263,719.7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2,044,161.52 | 385,813,954.5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664,002.66 | 60,817,463.0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179,598.31 | 20,995,705.8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036,259.12 | 28,969,081.16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74,701.01 | 54,091,070.0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054,561.10 | 164,873,320.1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989,600.42 | 220,940,634.42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63,000,000.00 | 4,633,523,26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131,982.86 | 14,931,759.6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5.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81,132,957.86 | 4,648,455,019.6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440,374.34 | 36,737,856.2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45,050,000.00 | 5,014,58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74,490,374.34 | 5,051,317,856.2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357,416.48 | -402,862,836.6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53,350.99 | 15,871,396.8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53,350.99 | 15,871,396.8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2,247,476.56 | 51,201,28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5,298.63 | 3,275,734.4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692,775.19 | 54,477,014.4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939,424.20 | -38,605,617.6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3,564.87 | -286,243.39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219,194.87 | -220,814,063.2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2,632,632.56 | 773,446,695.8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9,851,827.43 | 552,632,632.56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1,002.34 | 63,633,651.21 | 467,087,971.37 | 2,318,630,852.10 | 2,318,630,852.1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1,002.34 | 63,633,651.21 | 467,087,971.37 | 2,318,630,852.10 | 2,318,630,852.1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2,656.00 | 57,864,606.69 | -321.80 | 30,504,810.21 | 120,658,554.02 | 210,160,305.12 | 210,160,305.1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1.80 | 303,410,840.79 | 303,410,518.99 | 303,410,518.9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2,656.00 | 57,864,606.69 | 58,997,262.69 | 58,997,262.6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32,656.00 | 28,619,626.44 | 29,752,282.44 | 29,752,282.44 | |||||||||||
| 2.其他权益工 | |||||||||||||||
/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464,980.25 | 27,464,980.25 | 27,464,980.25 | |||||||
| 4.其他 | 1,780,000.00 | 1,780,000.00 | 1,780,000.00 | |||||||
| (三)利润分配 | 30,504,810.21 | -182,752,286.77 | -152,247,476.56 | -152,247,476.56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504,810.21 | -30,504,810.2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2,247,476.56 | -152,247,476.56 | -152,247,476.56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739,056.00 | 1,445,168,438.55 | -1,324.14 | 94,138,461.42 | 587,746,525.39 | 2,528,791,157.22 | 2,528,791,157.22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353,875,818.91 | -1,383.28 | 40,879,498.35 | 318,870,006.97 | 2,113,633,940.95 | 2,113,633,940.9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1,353,875,818.91 | -1,383.28 | 40,879,498.35 | 318,870,006.97 | 2,113,633,940.95 | 2,113,633,940.9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6,400.00 | 33,428,012.95 | 380.94 | 22,754,152.86 | 148,217,964.40 | 204,996,911.15 | 204,996,911.1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0.94 | 222,173,397.26 | 222,173,778.20 | 222,173,778.2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6,400.00 | 33,428,012.95 | 34,024,412.95 | 34,024,412.95 | |||||||||||
| 1.所有者投入 | 596,400.00 | 15,274,434.16 | 15,870,834.16 | 15,870,834.16 | |||||||||||
/
| 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153,578.79 | 18,153,578.79 | 18,153,578.7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2,754,152.86 | -73,955,432.86 | -51,201,280.00 | -51,201,28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754,152.86 | -22,754,152.86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201,280.00 | -51,201,280.00 | -51,201,28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1,002.34 | 63,633,651.21 | 467,087,971.37 | 2,318,630,852.10 | 2,318,630,852.10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63,633,651.21 | 480,950,580.90 | 2,332,494,463.9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63,633,651.21 | 480,950,580.90 | 2,332,494,463.9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2,656.00 | 57,864,606.69 | 30,504,810.21 | 122,295,815.37 | 211,797,888.2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5,048,102.14 | 305,048,102.1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2,656.00 | 57,864,606.69 | 58,997,262.6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32,656.00 | 28,619,626.44 | 29,752,282.44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464,980.25 | 27,464,980.25 | |||||||||
| 4.其他 | 1,780,000.00 | 1,780,000.00 | |||||||||
| (三)利润分配 | 30,504,810.21 | -182,752,286.77 | -152,247,476.56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504,810.21 | -30,504,810.21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2,247,476.56 | -152,247,476.56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1,739,056.00 | 1,445,168,438.55 | 94,138,461.42 | 603,246,396.27 | 2,544,292,352.24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010,000.00 | 1,353,875,818.91 | 40,879,498.35 | 327,364,485.14 | 2,122,129,802.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1,353,875,818.91 | 40,879,498.35 | 327,364,485.14 | 2,122,129,802.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6,400.00 | 33,428,012.95 | 22,754,152.86 | 153,586,095.76 | 210,364,661.5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541,528.62 | 227,541,528.6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6,400.00 | 33,428,012.95 | 34,024,412.9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6,400.00 | 15,274,434.16 | 15,870,834.16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18,153,578.79 | 18,153,578.79 | |||||||||
/
| 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2,754,152.86 | -73,955,432.86 | -51,201,28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754,152.86 | -22,754,152.8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201,280.00 | -51,201,28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606,400.00 | 1,387,303,831.86 | 63,633,651.21 | 480,950,580.90 | 2,332,494,463.97 |
公司负责人: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若雪会计机构负责人: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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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安徽北方芯动联科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20年11月2日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3000501958035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法定代表人:林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739,056.00元,总股本为401,739,0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1,52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50,219,056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中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研发部、生产运营部、质量部、市场销售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内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MEMS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MEMS器件及组件、微电子器件及组件、传感器应用系统集成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MEMS陀螺仪和MEMS加速度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6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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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存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4、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5、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7、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香港子公司MovingStarLimited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8、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9、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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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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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10、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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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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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3、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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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4、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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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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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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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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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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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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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7、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包括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交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及浙商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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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9、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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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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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合同资产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2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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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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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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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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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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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00% | 9.50%-19.0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00% | 19.00%-31.67% |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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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6、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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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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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10 |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预计受益期限 | 18-2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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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基本原则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委托开发费用、折旧费及摊销、材料费、股权激励费用、租赁服务费、水电费、检验测试费、其他费用等。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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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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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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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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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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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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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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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MEMS陀螺仪、MEMS加速度计等产品,采用直销及买断式经销的模式,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取得客户的签收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成,经客户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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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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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40、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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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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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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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
9.股份回购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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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4、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按6%、13%等税率计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5%(免税期间)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25% |
| MovingStarLimited | 16.5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10月2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编号为GR20253400187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
/
月31日,故2025年度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为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为获利年度的第一年,2025年度享受免税优惠,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51100175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故2025年度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该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8,534,014.60 | 551,327,997.87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1,188,534,014.60 | 551,327,997.87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1,188,534,014.60 | 551,327,997.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21,727.78 | 3,596,212.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291,922.25 | 129,918,193.66 |
| 账面余额小计 | 75,213,650.03 | 133,514,405.66 |
| 减:坏账准备 | 5,983,607.81 | 8,354,771.22 |
| 账面价值合计 | 69,230,042.22 | 125,159,634.4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213,650.03 | 100.00 | 5,983,607.81 | 7.96 | 69,230,042.22 | 133,514,405.66 | 100.00 | 8,354,771.22 | 6.26 | 125,159,634.4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75,213,650.03 | 100.00 | 5,983,607.81 | 7.96 | 69,230,042.22 | 133,514,405.66 | 100.00 | 8,354,771.22 | 6.26 | 125,159,634.44 |
| 合计 | 75,213,650.03 | / | 5,983,607.81 | / | 69,230,042.22 | 133,514,405.66 | / | 8,354,771.22 | / | 125,159,634.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54,771.22 | -2,371,163.41 | 5,983,607.81 | |||
| 合计 | 8,354,771.22 | -2,371,163.41 | 5,983,607.8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64,731,745.33 | 254,728,854.31 |
| 1至2年 | 52,118,833.13 | 66,610,954.63 |
| 2至3年 | 31,442,793.10 | 7,373,540.20 |
| 3至4年 | 675,210.00 | 1,588,660.00 |
| 4至5年 | 102,000.00 | |
| 5年以上 | ||
| 账面余额小计 | 349,070,581.56 | 330,302,009.14 |
| 减:坏账准备 | 25,156,234.20 | 21,666,576.22 |
| 账面价值合计 | 323,914,347.36 | 308,635,432.9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9,070,581.56 | 100.00 | 25,156,234.20 | 7.21 | 323,914,347.36 | 330,302,009.14 | 100.00 | 21,666,576.22 | 6.56 | 308,635,432.92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49,070,581.56 | 100.00 | 25,156,234.20 | 7.21 | 323,914,347.36 | 330,302,009.14 | 100.00 | 21,666,576.22 | 6.56 | 308,635,432.92 |
| 合计 | 349,070,581.56 | / | 25,156,234.20 | / | 323,914,347.36 | 330,302,009.14 | / | 21,666,576.22 | / | 308,635,432.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1年以内(含1年) | 264,731,745.33 | 13,236,587.27 | 5.00 |
| 1-2年 | 52,118,833.13 | 5,211,883.31 | 10.00 |
| 2-3年 | 31,442,793.10 | 6,288,558.62 | 20.00 |
| 3-4年 | 675,210.00 | 337,605.00 | 50.00 |
| 4-5年 | 102,000.00 | 81,600.00 | 80.00 |
| 合计 | 349,070,581.56 | 25,156,234.20 | 7.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66,576.22 | 3,489,657.98 | 25,156,234.20 | |||
| 合计 | 21,666,576.22 | 3,489,657.98 | 25,156,234.2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23,035,692.00 | 123,035,692.00 | 35.25 | 6,151,784.60 | |
| 第二名 | 51,853,400.00 | 51,853,400.00 | 14.85 | 4,007,950.00 | |
| 第三名 | 48,687,404.65 | 48,687,404.65 | 13.95 | 2,434,370.23 | |
| 第四名 | 18,340,790.00 | 18,340,790.00 | 5.25 | 3,389,341.65 |
/
| 第五名 | 16,630,590.00 | 16,630,590.00 | 4.76 | 831,529.50 | |
| 合计 | 258,547,876.65 | 258,547,876.65 | 74.06 | 16,814,975.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22,382,911.37 | 97.19 | 21,632,205.63 | 95.85 |
| 1至2年 | 603,670.00 | 2.62 | 937,328.47 | 4.15 |
| 2至3年 | 44,278.14 | 0.19 | ||
| 合计 | 23,030,859.51 | 100.00 | 22,569,534.1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16,673,831.57 | 72.40 |
| 第二名 | 2,425,647.17 | 10.53 |
| 第三名 | 1,655,499.98 | 7.19 |
| 第四名 | 914,526.38 | 3.97 |
| 第五名 | 386,150.00 | 1.68 |
| 合计 | 22,055,655.10 | 95.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128,338.05 | 2,279,135.56 |
| 合计 | 2,128,338.05 | 2,279,135.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97,397.08 | 2,021,008.04 |
| 1年以内小计 | 197,397.08 | 2,021,008.04 |
/
| 1至2年 | 2,021,008.04 | 23,498.24 |
| 2至3年 | 23,498.24 | 406,210.00 |
| 3至4年 | 206,210.00 | |
| 4至5年 | 65,307.50 | |
| 5年以上 | 66,307.50 | 1,000.00 |
| 合计 | 2,514,420.86 | 2,517,023.7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514,420.86 | 2,517,023.78 |
| 合计 | 2,514,420.86 | 2,517,023.78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37,888.22 | 237,888.22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48,194.59 | 148,194.59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386,082.81 | 386,082.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35%。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888.22 | 148,194.59 | 386,082.81 | |||
| 合计 | 237,888.22 | 148,194.59 | 386,082.8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 | 1,810,836.00 | 72.02 | 押金 | 1-2年 | 181,083.60 |
| 四川沃飞长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7.95 | 保证金 | 1-2年 | 20,000.00 |
| 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 | 197,397.08 | 7.85 | 押金 | 1年以内 | 9,869.85 |
| 石家庄鹿岛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注] | 173,498.24 | 6.90 | 押金 | 2-3年、3-4年 | 79,699.65 |
| 国投中恒(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307.50 | 2.60 | 押金 | 5年以上 | 65,307.50 |
| 合计 | 2,447,038.82 | 97.32 | / | / | 355,960.60 |
[注]其中2-3年23,498.24元,3-4年150,000.00元。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16,155,330.63 | 116,155,330.63 | 61,405,360.77 | 61,405,360.77 | ||
| 半成品 | 34,452,853.19 | 34,452,853.19 | 23,496,673.81 | 23,496,673.81 | ||
| 库存商品 | 14,574,829.47 | 14,574,829.47 | 5,286,388.42 | 5,286,388.42 | ||
| 生产成本 | 1,764,551.48 | 1,764,551.48 | 1,200,764.78 | 1,200,764.78 | ||
| 委托加工物资 | 402,591.37 | 402,591.37 | 253,167.71 | 253,167.71 | ||
| 发出商品 | 329,173.39 | 329,173.39 | ||||
| 合同履约成本 | 79,778.95 | 79,778.95 | ||||
| 合计 | 167,759,108.48 | 167,759,108.48 | 91,642,355.49 | 91,642,355.49 |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及利息 | 509,196,561.64 |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75,992.27 | 899,440.63 |
| 预付房租物业费 | 170,833.02 | 170,833.02 |
| 预付服务费 | 93,650.95 | |
| 合计 | 746,825.29 | 510,360,486.24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 小计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 合计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3,843,757.79 | 33,328,983.74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33,843,757.79 | 33,328,983.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6,641,144.33 | 155,139.29 | 9,568,271.10 | 46,364,554.7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08,038.68 | 1,707,399.37 | 8,415,438.05 | ||
| (1)购置 | 6,708,038.68 | 1,707,399.37 | 8,415,438.05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814.30 | 48,814.30 | |||
| (1)处置或报废 | 48,814.30 | 48,814.30 | |||
| 4.期末余额 | 43,349,183.01 | 155,139.29 | 11,226,856.17 | 54,731,178.47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9,763,922.50 | 31,932.81 | 3,239,715.67 | 13,035,570.9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34,632.81 | 29,476.44 | 2,031,735.90 | 7,895,845.15 | |
| (1)计提 | 5,834,632.81 | 29,476.44 | 2,031,735.90 | 7,895,845.1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995.45 | 43,995.45 | |||
| (1)处置或报废 | 43,995.45 | 43,995.45 | |||
| 4.期末余额 | 15,598,555.31 | 61,409.25 | 5,227,456.12 | 20,887,420.6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750,627.70 | 93,730.04 | 5,999,400.05 | 33,843,757.79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877,221.83 | 123,206.48 | 6,328,555.43 | 33,328,983.74 | |
[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4,987,214.83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1,313,686.66 | 31,313,686.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05,860.61 | 8,405,860.61 |
| (1)租赁增加 | 8,405,860.61 | 8,405,860.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1,898.64 | 1,631,898.64 |
| (1)处置 | 1,631,898.64 | 1,631,898.64 |
| 4.期末余额 | 38,087,648.63 | 38,087,648.6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715,482.87 | 10,715,482.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53,702.67 | 8,753,702.67 |
| (1)计提 | 8,753,702.67 | 8,753,702.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0,196.10 | 1,000,196.10 |
| (1)处置 | 1,000,196.10 | 1,000,196.10 |
| 4.期末余额 | 18,468,989.44 | 18,468,989.4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618,659.19 | 19,618,659.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98,203.79 | 20,598,203.7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软件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071,350.64 | 95,870,000.00 | 116,941,350.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787.61 | 247,787.61 | |
| (1)购置 | 247,787.61 | 247,787.6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1,319,138.25 | 95,870,000.00 | 117,189,138.25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7,595,897.13 | 58,494,110.94 | 66,090,00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2,517.90 | 5,086,444.44 | 7,248,962.34 |
| (1)计提 | 2,162,517.90 | 5,086,444.44 | 7,248,962.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9,758,415.03 | 63,580,555.38 | 73,338,970.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60,723.22 | 32,289,444.62 | 43,850,167.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75,453.51 | 37,375,889.06 | 50,851,342.5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1).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掩模版 | 13,731,961.59 | 10,247,023.16 | 4,832,070.22 | 19,146,914.53 | |
| 装修费 | 12,914,561.24 | 3,072,286.65 | 3,480,694.96 | 1,191,787.20 | 11,314,365.73 |
| 合计 | 26,646,522.83 | 13,319,309.81 | 8,312,765.18 | 1,191,787.20 | 30,461,280.26 |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坏账准备 | 31,199,986.07 | 3,119,998.61 | 30,121,764.04 | |
| 租赁负债 | 10,027,834.91 | 1,002,783.49 | 5,535,163.82 | |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4,667,012.64 | 466,701.26 | 3,420,108.53 | |
| 合计 | 45,894,833.62 | 4,589,483.36 | 39,077,036.39 |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24,757,274.60 | 2,475,584.99 | 14,851,257.87 | |
| 使用权资产 | 19,618,659.19 | 959,459.63 | 8,180,000.80 |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196,561.64 | |||
| 合计 | 44,375,933.79 | 3,435,044.62 | 26,227,820.31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35,044.62 | 1,154,438.7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5,044.62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2,323,311.32 | 25,150,634.28 |
| 可抵扣亏损 | 15,507,521.68 | 6,866.194.33 |
| 合计 | 47,830,833.00 | 32,016,828.6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 151,405.80 | ||
| 2027 | 1,547,519.13 | 1,594,111.90 | |
| 2028 | 2,715,759.41 | 2,715,759.41 | |
| 2029 | 2,429,425.10 | 2,404,917.22 | |
| 2030 | 8,814,818.04 | ||
| 合计 | 15,507,521.68 | 6,866,194.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1,720,093.37 | 11,720,093.37 | 5,587,198.72 | 5,587,198.72 | ||
| 合计 | 11,720,093.37 | 11,720,093.37 | 5,587,198.72 | 5,587,198.72 |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8,939,221.95 | 4,727,723.08 |
| 1-2年 | 729,643.97 | 521,061.78 |
| 2-3年 | 212,661.78 | 4,115.00 |
| 3-4年 | 4,115.00 | |
| 合计 | 9,885,642.70 | 5,252,899.8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375,309.74 | 660,532.74 |
| 合计 | 1,375,309.74 | 660,532.74 |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4,842,160.70 | 97,061,200.93 | 95,516,876.50 | 16,386,485.1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7,621.18 | 7,669,096.66 | 7,634,825.27 | 471,892.57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5,279,781.88 | 104,730,297.59 | 103,151,701.77 | 16,858,377.7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68,772.34 | 85,070,496.90 | 83,564,717.60 | 15,974,551.64 |
| 二、职工福利费 | 1,787,035.40 | 1,787,035.4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9,106.00 | 4,499,280.04 | 4,472,390.74 | 285,995.3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53,819.15 | 4,341,143.21 | 4,314,686.84 | 280,275.52 |
| 工伤保险费 | 5,286.85 | 117,817.29 | 117,384.36 | 5,719.78 |
| 生育保险费 | 40,319.54 | 40,319.54 | ||
| 四、住房公积金 | 87,369.00 | 5,568,548.98 | 5,561,723.98 | 94,19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913.36 | 135,839.61 | 131,008.78 | 31,744.19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4,842,160.70 | 97,061,200.93 | 95,516,876.50 | 16,386,485.1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4,404.21 | 7,432,972.68 | 7,399,784.41 | 457,592.48 |
| 2、失业保险费 | 13,216.97 | 236,123.98 | 235,040.86 | 14,300.09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437,621.18 | 7,669,096.66 | 7,634,825.27 | 471,892.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179,371.41 | 6,149,798.49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943,667.89 | 838,568.8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9,427.89 | 390,384.52 |
| 教育费附加 | 119,754.80 | 167,307.65 |
| 地方教育附加 | 79,836.54 | 111,538.43 |
| 印花税 | 64,795.03 | 69,880.68 |
| 水利建设基金 | 31,184.34 | 40,981.25 |
| 合计 | 5,698,037.90 | 7,768,459.90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824,759.08 | 581,471.50 |
| 合计 | 824,759.08 | 581,471.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代扣代缴社保 | 503,378.81 | 497,356.52 |
| 备用金 | 309,226.27 | 73,781.98 |
| 应付代垫款 | 12,154.00 | 10,333.00 |
| 合计 | 824,759.08 | 581,471.5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865,710.21 | 9,308,771.40 |
| 合计 | 7,865,710.21 | 9,308,771.40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已贴现或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800,000.00 | |
| 待转销项税 | 178,790.27 | 85,869.26 |
| 合计 | 178,790.27 | 5,885,869.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2年 | 7,845,222.92 | 7,850,111.39 |
| 2-3年 | 2,591,229.99 | 1,700,626.05 |
| 3年以上 | 1,377,231.06 | 1,532,453.39 |
| 合计 | 11,813,683.97 | 11,083,190.83 |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1,149,329.64 | 4,050,634.00 |
| 合计 | 1,149,329.64 | 4,050,634.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国拨研发项目拨款 | 4,050,634.00 | 700,000.00 | 3,601,304.36 | 1,149,329.64 | 收到国拨研发项目拨款 |
| 合计 | 4,050,634.00 | 700,000.00 | 3,601,304.36 | 1,149,329.64 | /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安徽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6,000,000.00 | 政府补助 | |
| 蚌埠产线装修补贴款 | 683,333.27 | 200,000.04 | 483,333.23 | 政府补助 | |
| 安徽省“613”计划项目款 | 6,472,100.00 | 6,472,100.00 | 政府补助 | ||
| 2025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政府补助 |
/
| 业集群发展资金 | |||||
| 合计 | 3,683,333.27 | 10,672,100.00 | 200,000.04 | 14,155,433.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00,606,400.00 | 1,132,656.00 | 1,132,656.00 | 401,739,056.00 | |||
其他说明:
本期收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人员股票认购款2,907,627.12元,其中109,260.00元计入股本,剩余2,798,367.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股权变动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4月11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3957号)。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收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认购款26,845,723.87元,其中1,023,396.00元计入股本,剩余25,822,327.87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股权变动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345号)。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72,628,246.02 | 44,624,772.08 | 1,068.55 | 1,417,251,949.5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675,585.84 | 29,244,980.25 | 16,004,077.09 | 27,916,489.00 |
| 合计 | 1,387,303,831.86 | 73,869,752.33 | 16,005,145.64 | 1,445,168,438.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变动原因:
1股权激励对象本期行权导致股本溢价增加28,620,694.99元,支付股票登记费用冲减股本溢
价1,068.55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3“股本”之说明;
2上述限制性股票行权,对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16,004,077.09元,详见本财务报
表附注十五“股份支付”之说明。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原因:
1本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其他资本公积27,464,980.25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五“股
份支付”之说明。
2本公司联营企业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发生其他权益变动,按持股比例计算导致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780,000.00元。
3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6,004,077.09元,系本期行权股份对应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2.34 | -321.80 | -321.80 | -1,324.14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02.34 | -321.80 | -321.80 | -1,324.14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02.34 | -321.80 | -321.80 | -1,324.1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63,633,651.21 | 30,504,810.21 | 94,138,461.42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63,633,651.21 | 30,504,810.21 | 94,138,461.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504,810.21元。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7,087,971.37 | 318,870,006.9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7,087,971.37 | 318,870,006.9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3,410,840.79 | 222,173,397.26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504,810.21 | 22,754,152.8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2,247,476.56 | 51,201,28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7,746,525.39 | 467,087,971.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23,705,131.29 | 74,507,948.30 | 404,394,834.20 | 60,519,765.27 |
| 其他业务 | 35,553.99 | 7,569.65 | 107,769.88 | 25,913.34 |
| 合计 | 523,740,685.28 | 74,515,517.95 | 404,502,604.08 | 60,545,678.6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MEMS陀螺仪 | 404,495,941.53 | 41,813,543.79 |
| MEMS加速度计 | 74,417,457.73 | 15,352,356.52 |
| 惯性测量单元 | 32,073,759.77 | 15,046,157.32 |
| 技术服务 | 11,847,618.28 | 1,942,141.32 |
| 其他 | 870,353.98 | 353,749.35 |
| 合计 | 523,705,131.29 | 74,507,948.30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67,960.75 | 2,102,450.59 |
| 教育费附加 | 1,443,411.75 | 901,050.26 |
| 地方教育附加 | 962,274.48 | 600,700.13 |
| 印花税 | 313,849.58 | 222,964.61 |
| 水利基金 | 308,250.88 | 216,332.44 |
| 合计 | 6,395,747.44 | 4,043,498.03 |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税项”之说明。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9,207,547.02 | 7,128,480.59 |
| 股份支付 | 2,887,510.72 | 2,029,499.27 |
| 交通差旅费 | 452,036.52 | 279,318.46 |
| 折旧与摊销 | 417,559.46 | 491,729.17 |
| 展会费 | 285,053.83 | 602,001.59 |
| 业务招待费 | 261,592.61 | 129,861.72 |
| 办公费 | 100,430.01 | 57,614.38 |
| 房租物业费 | 43,773.12 | 48,644.94 |
| 样品费 | 41,151.60 | 91,197.92 |
| 其他 | 10,245.72 | 3,584.91 |
| 合计 | 13,706,900.61 | 10,861,932.95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5,332,321.55 | 14,403,047.26 |
| 折旧与摊销 | 7,740,792.02 | 7,662,131.36 |
| 股份支付 | 2,248,827.77 | 2,052,744.16 |
| 办公费 | 2,213,772.40 | 2,286,875.11 |
| 中介服务费 | 1,813,018.86 | 1,937,187.16 |
| 保险费 | 790,029.68 | 802,372.23 |
| 其他 | 598,290.29 | 375,061.72 |
| 交通差旅费 | 401,074.65 | 463,424.66 |
| 房租物业费 | 263,470.81 | 404,409.56 |
| 业务招待费 | 56,851.03 | 93,447.89 |
| 合计 | 31,458,449.06 | 30,480,701.11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2,805,908.74 | 60,458,873.26 |
| 股份支付 | 20,627,673.71 | 13,522,298.52 |
| 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 | 13,521,662.43 | 13,854,384.25 |
| 直接材料 | 12,328,324.22 | 6,199,352.91 |
| 委托开发费用 | 9,271,977.02 | 9,463,784.71 |
| 租赁服务费 | 2,045,694.44 | 1,976,698.45 |
| 水电费 | 1,005,143.48 | 939,971.76 |
| 其他 | 579,767.89 | 826,071.48 |
| 检测测试费 | 349,299.81 | 1,078,655.39 |
| 加工费 | 40,827.69 | 73,306.02 |
| 咨询费 | 1,094,209.58 | |
| 合计 | 122,576,279.43 | 109,487,606.33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779,920.96 | 982,036.95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779,920.96 | 982,036.95 |
| 减:利息收入 | 3,668,796.79 | 13,750,990.79 |
| 汇兑损失 | 473,564.87 | 286,243.39 |
| 手续费支出 | 20,986.75 | 20,346.61 |
| 合计 | -2,394,324.21 | -12,462,363.84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25,412.18 | 1,350,692.69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04 | 200,000.04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45,941.66 | 155,947.54 |
/
| 进项税加计扣减 | 3,422,588.56 | 5,573,427.78 |
| 合计 | 4,893,942.44 | 7,280,068.05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0,372.54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97,731.27 | 11,811,628.61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12,537,358.73 | 11,811,628.61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06,016.73 | 7,291,802.72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9,906,016.73 | 7,291,802.72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71,163.41 | -372,595.8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489,657.98 | -4,763,951.7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8,194.59 | -116,430.71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266,689.16 | -5,252,978.30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92,224.27 | 130,325.33 |
| 其中:固定资产 | -3,956.02 | 130,325.33 |
| 使用权资产 | 96,180.29 | |
| 合计 | 92,224.27 | 130,325.33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3,221.24 | 3,221.24 | |
| 合计 | 3,221.24 | 3,221.24 |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91,787.20 | 633,000.04 | 1,191,787.2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无法收回款的款项 | 200,000.00 | 200,000.00 | |
| 合计 | 1,391,787.20 | 633,000.04 | 1,391,787.20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54,438.74 | |
| 合计 | -1,154,438.7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02,256,402.05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2,864.4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909.91 |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154,438.7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0,954.514 |
| 所得税费用 | -1,154,438.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综合收益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1,697,512.18 | 4,350,692.69 |
| 利息收入 | 721,713.07 | 7,854,714.53 |
| 国拨项目资金 | 700,000.00 | 1,130,000.00 |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200,000.00 | 3,002,402.86 |
| 其他 | 249,162.90 | 165,304.39 |
| 合计 | 13,568,388.15 | 16,503,114.4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25,036,762.46 | 34,677,009.49 |
| 付押金保证金 | 197,397.08 | 4,100,379.25 |
| 合计 | 25,234,159.54 | 38,777,388.7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负债付款额 | 9,880,439.00 | 10,992,770.17 |
| 股权激励股票登记费 | 1,068.55 | 562.64 |
| 支付发行费用 | 338,674.42 | |
| 合计 | 9,881,507.55 | 11,332,007.2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152,247,476.56 | 152,247,476.56 |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391,962.23 | 8,405,860.61 | 9,118,428.66 | 19,679,394.18 | ||
| 合计 | 20,391,962.23 | 160,653,337.17 | 161,365,905.22 | 19,679,394.1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03,410,840.79 | 222,173,397.2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6,689.16 | 5,252,978.3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95,845.15 | 6,088,728.71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753,702.67 | 9,781,350.28 |
| 无形资产摊销 | 7,248,962.34 | 7,035,503.79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312,765.18 | 7,170,145.0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224.27 | -130,325.3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91,787.20 | 633,000.0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06,016.73 | -7,291,802.7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93,597.89 | -4,627,995.92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37,358.73 | -11,811,628.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4,438.7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116,752.99 | -23,318,821.4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122,959.83 | -71,379,081.4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092,711.23 | 8,801,521.77 |
| 其他 | 27,464,980.25 | 18,153,578.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014,934.79 | 166,530,548.44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8,405,860.61 | 16,541,074.79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3,198,968.47 | 913,533,870.1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235,703.03 | -280,334,901.6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0,434,671.50 | 633,198,968.47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595.20 | 7.0288 | 11,212.34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880,439.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2,805,908.74 | 60,458,873.26 |
| 股份支付 | 20,627,673.71 | 13,522,298.52 |
| 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 | 13,521,662.43 | 13,854,384.25 |
| 直接材料 | 12,328,324.22 | 6,199,352.91 |
| 委托开发费用 | 9,271,977.02 | 9,463,784.71 |
| 租赁服务费 | 2,045,694.44 | 1,976,698.45 |
| 水电费 | 1,005,143.48 | 939,971.76 |
| 其他 | 579,767.89 | 826,071.48 |
| 检测测试费 | 349,299.81 | 1,078,655.39 |
| 加工费 | 40,827.69 | 73,306.02 |
| 咨询费 | 1,094,209.58 | |
| 合计 | 122,576,279.43 | 109,487,606.3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2,576,279.43 | 109,487,606.3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00.00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 | 25,000,000.00 | 石家庄市 | 传感器研发与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MovingStarLimited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00万港币 | 香港地区 | 贸易和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16.96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36.04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04 |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000,000.00 | 10,672,100.00 | 13,672,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683,333.27 | 200,000.04 | 483,333.23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3,683,333.27 | 10,672,100.00 | 200,000.04 | 14,155,433.2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1,025,412.18 | 1,350,692.69 |
| 与资产相关 | 200,000.04 | 200,000.04 |
| 合计 | 1,225,412.22 | 1,550,692.73 |
其他说明:
无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期末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988.56 | 988.56 | |||
| 其他应付款 | 82.48 | 82.48 | |||
| 租赁负债 | 808.53 | 267.62 | 140.10 | 1,217.1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9.30 | 839.30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910.34 | 808.53 | 267.62 | 140.10 | 3,127.49 |
续上表:
| 项目 | 期初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525.29 | 525.29 | |||
| 其他应付款 | 58.15 | 58.15 | |||
| 租赁负债 | 812.68 | 177.95 | 154.82 | 1,145.4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2.48 | 992.48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575.92 | 812.68 | 177.95 | 154.82 | 2,721.37 |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69%(2024年12月31日:2.67%)。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8,534,014.60 | 1,188,534,014.6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8,534,014.60 | 1,188,534,014.60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88,534,014.60 | 1,188,534,014.60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企业 |
| 客户A | 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集团所控制 |
| 客户B | 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集团所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2,551,952.13 | 20,000,000.00 | 否 | 4,273,679.13 |
| 采购材料 | 4,387,522.26 | 否 | 4,194,292.05 | ||
| 供应商T[注] | 采购服务 | 9,499,860.49 | 10,000,005.12 | 否 | 8,734,727.17 |
| 合计 | 16,439,334.88 | 17,202,698.35 |
[注]本公司通过供应商T向持股5%以上的股东采购技术服务费9,499,860.49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客户A | 技术服务 | 10,283,018.86 | 4,230,000.00 |
| 销售产品 | 44,366,781.41 | 20,500,892.01 | |
| 客户B | 销售产品 | 247,787.60 | 1,926,920.37 |
| 合计 | 54,897,587.87 | 26,657,812.3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96.96 | 993.9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2025年度本公司与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申请以及承担研发项目,取得政府补助6,472,100.00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1)应收票据 | 客户A | 19,329,873.15 | 1,308,134.40 | 15,373,024.15 | 1,537,302.42 |
| (2)应收账款 | 48,537,404.65 | 2,426,870.23 | 35,441,874.30 | 2,174,387.03 | |
| 客户B | 150,000.00 | 7,500.00 | |||
| (3)预付款项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914,526.38 | 6,876,777.04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同负债 | 客户B | 48,672.57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研发人员 | 2,160,800.00 | 122,927,912.00 | 850,116.00 | 12,174,257.29 | 844,400.00 | 22,150,300.80 | 9,944.00 | 214,669.01 |
| 生产人员 | 149,100.00 | 8,482,299.00 | 58,570.00 | 979,147.77 | 60,700.00 | 1,592,282.40 | 2,130.00 | 56,196.11 |
| 销售人员 | 333,700.00 | 18,984,193.00 | 167,040.00 | 2,142,689.63 | 124,470.00 | 3,265,097.04 | 3,990.00 | 82,657.32 |
| 管理人员 | 314,100.00 | 17,869,149.00 | 56,930.00 | 707,982.40 | 105,240.00 | 2,760,655.68 | 1,000.00 | 33,212.04 |
| 合计 | 2,957,700.00 | 168,263,553.00 | 1,132,656.00 | 16,004,077.09 | 1,134,810.00 | 29,768,335.92 | 17,064.00 | 386,734.48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研发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 | 26.232元/股 | 9-21个月 | ||
| 研发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 | 56.89元/股 | 8-32个月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研发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所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的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8,600,898.38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研发人员 | 20,627,673.71 | |
| 销售人员 | 2,887,510.72 | |
| 管理人员 | 2,248,827.77 | |
| 生产人员 | 1,700,968.05 |
/
| 合计 | 27,464,980.25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2023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6,315,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56,385.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4,359,014.62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2,979.75 | 9,234.60 |
|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4,661.33 | 7,310.50 |
| 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67.21 | 3,049.70 |
|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13,044.62 | 4,257.06 |
| 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823.81 | 575.61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523.28 | 25,721.38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600.00 | 9,075.05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24,835.90 | |
| 合计 | 135,435.90 | 59,223.90 |
[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9,457,380.29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9,457,380.29 |
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总股本为401,739,0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8元(含税),共计59,457,380.29元。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主营业务共享公司资源,从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方面考虑,未设置经营分部,故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65,079,781.52 | 254,568,212.88 |
| 1至2年 | 52,249,791.70 | 66,610,954.63 |
| 2至3年 | 31,442,793.10 | 7,373,540.20 |
| 3至4年 | 675,210.00 | 1,588,660.00 |
| 4至5年 | 102,000.00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349,549,576.32 | 330,141,367.7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9,549,576.32 | 100.00 | 25,091,078.70 | 7.18 | 324,458,497.62 | 330,141,367.71 | 100.00 | 21,651,996.22 | 6.56 | 308,489,371.49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47,767,471.56 | 99.49 | 25,091,078.70 | 7.21 | 322,676,392.86 | 330,010,409.14 | 99.96 | 21,651,996.22 | 6.56 | 308,358,412.92 |
| 关联方组合 | 1,782,104.76 | 0.51 | 1,782,104.76 | 130,958.57 | 0.04 | 130,958.57 | ||||
| 合计 | 349,549,576.32 | / | 25,091,078.70 | / | 324,458,497.62 | 330,141,367.71 | / | 21,651,996.22 | / | 308,489,371.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263,428,635.33 | 13,171,431.77 | 5.00 |
| 1-2年 | 52,118,833.13 | 5,211,883.31 | 10.00 |
| 2-3年 | 31,442,793.10 | 6,288,558.62 | 20.00 |
| 3-4年 | 675,210.00 | 337,605.00 | 50.00 |
| 4-5年 | 102,000.00 | 81,600.00 | 80.00 |
| 合计 | 347,767,471.56 | 25,091,078.70 | 7.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51,996.22 | 3,439,082.48 | 25,091,078.70 | |||
| 合计 | 21,651,996.22 | 3,439,082.48 | 25,091,078.7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23,035,692.00 | 123,035,692.00 | 35.20 | 6,151,784.60 | |
| 第二名 | 51,853,400.00 | 51,853,400.00 | 14.83 | 4,007,950.00 | |
| 第三名 | 48,687,404.65 | 48,687,404.65 | 13.93 | 2,434,370.23 | |
| 第四名 | 18,340,790.00 | 18,340,790.00 | 5.25 | 3,389,341.65 | |
| 第五名 | 16,630,590.00 | 16,630,590.00 | 4.76 | 831,529.50 | |
| 合计 | 258,547,876.65 | 258,547,876.65 | 73.97 | 16,814,975.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 客户A | 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集团所控制 | 48,687,404.65 | 13.93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782,104.76 | 0.51 |
/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 小计 | 50,469,509.41 | 14.44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73,305,969.75 | 48,914,927.26 |
| 合计 | 73,305,969.75 | 48,914,927.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73,098,579.77 | 210,172.04 |
| 1年以内 | 73,098,579.77 | 210,172.04 |
| 1至2年 | 210,172.04 | 48,497,234.32 |
| 2至3年 | 256,210.00 | |
| 3至4年 | 56,210.00 | |
| 4至5年 | 65,307.50 | |
| 5年以上 | 66,307.50 | 1,000.00 |
| 合计 | 73,431,269.31 | 49,029,923.86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往来款 | 72,901,182.69 | 48,497,234.32 |
| 押金、保证金 | 530,086.62 | 532,689.54 |
| 合计 | 73,431,269.31 | 49,029,923.86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14,996.60 | 114,996.6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0,302.96 | 10,302.96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25,299.56 | 125,299.5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17%。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4,996.60 | 10,302.96 | 125,299.56 | |||
| 合计 | 114,996.60 | 10,302.96 | 125,299.5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72,901,182.69 | 99.28 | 往来款 | 1-2年 | |
| 四川沃飞长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27 | 保证金 | 1-2年 | 20,000.00 |
| 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 | 197,397.08 | 0.27 | 押金 | 1年以内 | 9,869.85 |
| 国投中恒(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307.50 | 0.09 | 押金 | 5年以上 | 65,307.50 |
| 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6,210.00 | 0.08 | 押金 | 3-4年 | 28,105.00 |
| 合计 | 73,420,097.27 | 99.99 | / | / | 123,282.35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的比例(%)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72,901,182.69 | 99.28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68,334,009.83 | 68,334,009.83 | 45,820,330.96 | 45,820,330.96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69,627.46 | 2,169,627.46 | ||||
| 合计 | 70,503,637.29 | 70,503,637.29 | 45,820,330.96 | 45,820,330.96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 | 减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 | 减值 |
/
| 面价值) | 准备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价值) | 准备期末余额 | |
|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7,673,029.92 | 22,065,888.66 | 49,738,918.58 | |||||
| 芯动联科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18,076,734.04 | 447,790.21 | 18,524,524.25 | |||||
| MovingStarLimited | 70,567.00 | 70,567.00 | ||||||
| 合计 | 45,820,330.96 | 22,513,678.87 | 68,334,009.8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武汉云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 小计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 合计 | 750,000.00 | -360,372.54 | 1,780,000.00 | 2,169,627.46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17,713,437.98 | 68,277,806.46 | 399,291,086.22 | 56,814,858.04 |
| 其他业务 | 629,556.64 | 567,940.31 | 670,947.90 | 611,015.44 |
| 合计 | 518,342,994.62 | 68,845,746.77 | 399,962,034.12 | 57,425,873.48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MEMS陀螺仪 | 404,495,941.53 | 41,813,543.79 |
| MEMS加速度计 | 74,417,457.73 | 15,352,356.52 |
| 惯性测量单元 | 26,217,160.80 | 8,571,079.87 |
| 技术服务 | 11,712,523.94 | 1,923,869.59 |
| 其他 | 870,353.98 | 616,956.69 |
| 合计 | 517,713,437.98 | 68,277,806.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0,372.54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993,316.19 | 10,942,592.98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11,632,943.65 | 10,942,59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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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99,562.9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5,412.1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804,868.4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778.7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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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3,533,938.9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8 | 0.76 | 0.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02 | 0.72 | 0.7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陈丙根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